中小學實驗室用電設備安全隱患的識別與對策
來源:數(shù)字音視工程網 編輯:小藺 2021-09-03 11:58:16 加入收藏
摘 要
對中小學實驗室用電設備可能存在的安全隱患進行了分析,探討導致此類安全隱患發(fā)生的原因及影響,并針對實驗室用電安全的問題,從用電設備的標準化配備、安全管理體系與檢查機制、師生用電安全技能培訓等方面,提出了可行性建議和對策,對減少中小學校用電安全事故,提升實驗室安全管理水平,完善實驗室安全管理的標準化建設具有重要意義。
關鍵詞
中小學實驗室;用電安全管理;標準化
教育部于2016年印發(fā)了《關于新形勢下進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學裝備工作的意見》,并于2019年頒布了《關于加強和改進中小學實驗教學的意見》。在兩份文件的指導下,各級政府、教育主管部門紛紛加大對中小學實驗室建設的投入力度,通過對實驗室設備的更新?lián)Q代、改造升級,一大批高新設備與精密儀器進入中小學實驗室。在硬件條件改善、安全管理工作外包、理科實驗室常態(tài)化開放等一系列背景下,如何把用電安全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tài)、杜絕用電安全事故的發(fā)生、保護師生的人身安全、維護學校的財產安全,成為當下中小學校安全管理的重要課題之一。
一
中小學實驗室存在的用電安全隱患
中小學實驗教學過程中常見的用電安全隱患包括因電致燃、人員觸電、設備短路、電氣故障等。從根源上分析,大致可以從用電設備及教學儀器的設施配備、日常使用維護、師生的安全防范意識以及標準化的校園管理幾個環(huán)節(jié)把控。國家安全用電設備標準的更新、新儀器設備的引入,也對原有的實驗室用電設備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挑戰(zhàn)。
1.用電設備老舊 配備不完善 不符合國家相關安全標準要求
(1)插座老舊、不符合國家標準要求。依據(jù)GB 2099.3—2015《家用和類似用途插頭插座 第2—5部分:轉換器的特殊要求》、GB 2099.7—2015《家用和類似用途插頭插座 第2—7部分:延長線插座》、GB/T 1002—2008《家用和類似用途單相插頭插座型式、基本參數(shù)和尺寸》三個國家標準的規(guī)定,自標準實施起,固定插座、延長線插座及轉換器插座中三孔、兩孔插頭共用三個插孔的插座面板被禁止生產。但部分學校在新國家標準頒布前建設的各類教學實驗室中,使用的仍是存在較大安全隱患、不符合新國家標準的三孔共用型插座。除此以外,一些合格插座在長時間使用中也會出現(xiàn)插拔不暢、防水擋板故障、插孔安全門不能閉合等問題。由于學校方面不能及時了解相關設備的使用情況和標準更新情況,此類問題一直沒引起足夠重視,容易引發(fā)不必要的安全用電事故。
(2)配電箱內未安裝起二次防護作用的絕緣擋板。依據(jù)GB/T 16895.21—2020《低壓電氣裝置 第4—41部分:安全防護 電擊防護》中第412.2.2.3條規(guī)定:當絕緣外護物有不用工具或鑰匙能打開的蓋或門時,蓋或門打開時能觸及的所有可導電部分,應設在防護等級不低于IPXXB或IP2X的絕緣遮欄后面,以防止人員無意識地觸及該可導電部分,且該絕緣遮欄應只能用工具才能挪動。一般情況下,中小學實驗室都配備有獨立的配電箱,常態(tài)下配電箱箱門處于閉合狀態(tài),可用鑰匙或開關直接打開,并非完全鎖死。依據(jù)上述標準的要求,在配電箱門打開后,應有防止線路外露的絕緣擋板,以防止師生觸及可導電部分。但部分學校在日常管理中對配電箱內二次防護的絕緣擋板的功能及必要性認識不到位,未在配電箱內安裝絕緣擋板。一旦有師生打開配電箱門,接觸導電線路觸電的風險極高。
(3)配電箱特定部位未設置安全標識。依據(jù)GB 2894—2008《安全標志及使用導則》中第4.2.3條規(guī)定,在有可能發(fā)生觸電危險的電器設備和線路(如配電室開關)處,應設置防觸電安全警示標識。圖形為黃底、黑框內標閃電圖形的三角形警告標志。依據(jù)GB 50303—2015《建筑電氣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guī)范》中第5.2.10條規(guī)定,配電箱內回路編號應齊全,標識應正確。目前,學校對于配電箱外的安全警示標識已基本做到全覆蓋,但對箱內線路的標識應齊全的要求缺乏重視,部分學校未能按標準要求標明對應回路名稱。
2.安裝調試和使用過程中人為導致的風險隱患
(1)施工方建設過程中所造成的用電安全隱患。在中小學校實驗室改建、新建過程中,施工方在實驗室布線、師生實驗臺用電設備搭建、電氣設備安裝等環(huán)節(jié)均有可能出現(xiàn)不同程度的安全問題。據(jù)筆者了解到的情況,在學校進行用電安全驗收、排查的過程中,出現(xiàn)過實驗室內教師實驗臺的插座未連接地線、墻面暗盒插座與開關安裝不牢固、邊緣存在較大縫隙、配電箱進出線路與箱體間未做隔離保護、箱內殘留有安裝時的碎石雜物等問題。
(2)私接線路。由于實驗室內預留插座不足,在臨時增加某項用電設備時,極少數(shù)嚴重缺乏安全意識和安全責任感的校方人員會要求校內電工臨時從配電箱私拉導線至用電設備上。這種私拉線路、不做任何防護措施、明線鋪設的行為極易造成人員觸電的嚴重安全事故,應予以絕對禁止。
(3)配電箱安全區(qū)域內放置易燃物品。依據(jù)XF 654—2006《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管理》第7.8.2條規(guī)定,電氣設備周圍應與可燃物保持0.5 m以上的間距。在實驗室日常使用和管理過程中,應避免在配電箱半徑0.5 m范圍內放置紙箱、書本、墩布、化學試劑等易燃物品,以有效避免因電致燃的安全風險。
(4)未按要求對剩余電流保護設備進行安全試驗。依據(jù)GB/T 13955—2017《剩余電流動作保護裝置安裝和運行》標準中第7條規(guī)定,剩余電流保護裝置投入使用后,用于手持電動工具和移動式電器設備和不連續(xù)使用的剩余電流保護裝置,應在每次使用前進行試驗。由于寒暑假、法定節(jié)假日期間學校教室較長時間空置,會對部分用電線路暫時停止供電,使得其漏電保護裝置未連續(xù)使用,因此其漏電保護功能是否正常工作、保護反應時間是否在要求范圍內、是否失靈等存在不確定性。若未提前進行安全試驗,一旦發(fā)生漏電、觸電、過載等情況,不能及時斷開電路,會造成重大人員及財產損失。
剩余電流保護器安全系數(shù)的補充說明(參考百度資料):中小學校實驗室一般情況下配備的剩余電流保護器為動作電流30 mA、作用時間≤0.1s的型號。就人體觸電時的擺脫電流而言,男性為16 mA,女性為10.5 mA,兒童較成人更低。在較短時間內,電流在30 mA以下暫時不會產生生命危險;電流達到50 mA就會引起心室顫動,使人產生生命危險;而達到100 mA以上則會致人死亡。小于0.1 s的作用時間是因為人的心臟每收縮擴張一次有0.1 s的間歇,而在這0.1 s內,心臟對電流最敏感,若電流在這一瞬間通過心臟,即使電流較小,也會引起心臟顫動,造成生命危險。
3.防范意識不強 缺少現(xiàn)場演練和培訓
師生在實驗教學過程中一般對實驗操作安全較為重視,但對實驗室用電安全管理關注度較低。目前,中小學在用電安全防護的宣傳教育工作上,一般通過講座、視頻學習、知識競賽等方式開展,往往缺少考核以及現(xiàn)場演練的環(huán)節(jié),缺少自身的危機代入感。中小學實驗教室近些年引入的新設備較多,對線路負載、安全操作等問題提出了新的要求。如用電設備使用過程中遇到漏電、過載、引燃等問題,很多教師不具備及時處理的能力,且用電安全防護意識不足。部分負責校園安全工作的管理者對安全用電的重視程度不夠,缺少必要的安全用電知識儲備和應對用電安全事故的措施,以致部分可控的用電安全風險未能有效規(guī)避,增加了不必要的安全隱患。
4.社會化的安全管理模式 弱化了中小學校自身用電安全管理標準化和規(guī)范化的能力
目前,中小學校安全管理(包括用電安全管理)的行為主體正向社會化機構參與的管理模式轉變。規(guī)模較大、校園后勤管理任務較重的學校,會將學校的后勤管理以及校園設施(包含用電設備在內)管理工作外包給有合法資質的物業(yè)公司;規(guī)模較小的學校的后勤與安全工作,仍由學校主管安全的部門負責,由學校總務及電工進行日常的安全排查與維護。大部分學校消防、用電的安全檢查工作,由社會消檢電檢機構實施定期年檢,每年進行一次消防電氣安全檢測,并提供安全檢測報告。
職能外包的社會化管理模式的普及,從功能上講,為校園安全工作提供了更系統(tǒng)、有效的支持與保障;從學校的管理模式上講,由對自身管理變?yōu)閷ξ飿I(yè)等社會機構的服務購買與監(jiān)督,學校從執(zhí)行者變成了雇傭者、監(jiān)管者,并仍負有校園安全的主要責任。但僅從學校實驗室、普通教室的用電安全管理來看,用電安全工作的外包會逐漸弱化學校在用電安全細節(jié)工作中的具體操作能力,使其無法及時掌握安全用電相關政策標準的變化,尤其在實驗室日常用電安全行為的把控上,主體還是教師與學生,必要的認知和規(guī)范化的用電安全行為仍是不可或缺的。
二
中小學實驗室用電安全管理的對策及建議
1.優(yōu)化布局 標準化管理 從功能和技術水平上保障用電設備的安全性能
(1)優(yōu)化布局,長遠考慮。依據(jù)JY/T 0385—2006《中小學理科實驗室裝備規(guī)范》中第4.1.3條對用電負荷的要求:實驗室的配電線路和設備功率容量應留有余地,以滿足不斷采用現(xiàn)代化教學手段及教學設備不斷增多的需要。因此,在中小學實驗室建設過程中,應統(tǒng)籌兼顧用電負荷情況、用電容量、供電條件,確定適合的配電系統(tǒng)實施方案。根據(jù)用電規(guī)模和發(fā)展規(guī)劃,做到近遠期相結合,在滿足近期使用要求的同時,兼顧未來發(fā)展的需要。
(2)了解掌握用電安全相關標準,以標準為依據(jù)確保實驗室電氣設備的安全性。在中小學實驗室用電安全管理中,每個指標和規(guī)范都應有相應國家標準、教育行業(yè)標準或者地方標準作為執(zhí)行依據(jù)。通過對相關標準的學習,相關人員可以準確有效地開展實驗室用電安全管理工作。在設備的購置、使用、維護環(huán)節(jié)以及人員的安排、管理及培訓工作中,都可以通過學習相關標準找到切實可行的理論支撐,從而有效避免盲目無序的用電安全管理工作,準確、合理地保障實驗室安全用電的可靠性。
(3)合理配備相關檢測設備,確保用電設備正常運行。應定期檢查用電工作中的防護、檢測裝備性能,保障維修管理人員人身安全,并對用電、驗電設備及時更新維護,確保用電安全排查工作中的準確性。以剩余電流保護器的檢測為例,除了其自身的試跳檢驗,還需查看對應分路的插座驗證其零、火、地的正確線序,并進行漏電試跳檢測。老式的漏電測試儀僅能檢測插座線序及漏保的漏電起跳功能,但無法對其動作電流和作用時間提供準確的數(shù)據(jù)。對于這點,目前已可以通過數(shù)字漏電測試儀解決,其可以直接顯示漏電起跳時間和作用電流數(shù)值,確保剩余電流保護器的安全性。在用電安全檢測工作中使用更有效、更先進、更科學的方式保障用電設備的正常運作是非常必要的。
2.建立標準化的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及時排查安全漏洞
《關于加強和改進中小學實驗教學的意見》第二部分第8條提到,各地各校要切實增強實驗教學安全意識,落實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制訂實驗教學安全預案。根據(jù)文件精神,中小學校有義務和責任增強對實驗教學安全的管理職能,其中實驗室用電安全是必不可少的職能之一。
(1)學校應建立實驗室用電安全管理制度,以此開展實驗室用電安全日常檢查和定期排查工作,有效促進實驗室用電安全管理水平。制度應包含實驗室用電安全檢查流程、規(guī)定安全責任人、制訂應急預案、建立安全排查記錄手冊和日常用電安全操作規(guī)程等內容。檢查的形式包括安全負責人的日常巡查、實驗室內部自查、學校全面安全檢查等。通過自檢自查發(fā)現(xiàn)問題、解決問題,可提升學校工作人員的安全和責任意識,形成人人重視安全的工作氛圍,從而避免用電安全事故的發(fā)生。
(2)各地方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各校行政主管部門應加強對用電安全方面國家標準、行業(yè)標準的學習與培訓,以標準規(guī)范行為,以標準完善制度。從整體上講,中小學校的用電安全管理涵蓋范圍大,涉及標準、規(guī)范多,應建立一個較為全面的教育行業(yè)用電安全管理制度,由地方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統(tǒng)一建立標準,各個學校依照主管部門的要求進行管理。
(3)嚴格執(zhí)行實驗室用電安全制度,避免人為因素導致的安全隱患。在實驗室新建、改建、擴建的驗收環(huán)節(jié)中,應通過第三方專業(yè)機構對電氣電路進行全面驗收,依據(jù)國家和行業(yè)相關標準,對配電箱、布線、線序、插座等逐一查驗,并提供細致的驗收報告。在實驗室日常管理中,禁止私拉電線、串聯(lián)延長線插座,不得購置不合格產品;要細化實驗室日常用電安全管理工作,按規(guī)范要求進行管理,如非專業(yè)人員不可開啟配電箱、不得接觸配電箱內任何易導致觸電危險的設備及線路等。
3.提升安全意識 加強用電和觸電解救的安全技能培訓
“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是用電安全的首要原則,用電安全教育是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內容,切實有效的用電安全教育是預防安全事故發(fā)生的最重要保證。人作為參與實驗室活動的主體,是實驗室安全事故的主因。因此,實驗室安全管理工作中最重要的部分就是對“人”的把控,只有通過規(guī)章條例進行約束,讓參與者本身具有足夠的安全意識、自覺選擇安全行為,才能防患于未然,讓安全事故從源頭上得到遏制。因此,廣大中小學校應堅持開展校園用電安全培訓工作,對在校人員包括教師和學生都進行用電安全知識教育培訓。教育培訓可以采取多種形式,例如開設用電安全課程、專題講座、安全技能培訓、現(xiàn)場模擬救援等。
三
結語
實驗教學在中小學教育中扮演著越來越重要的角色,實驗室建設的發(fā)展、新儀器新設備的配備、實驗教學活動的開展等都對實驗室用電安全提出越來越高的要求。在中小學實驗室用電安全管理工作中,應嚴守“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以標準為依據(jù),以規(guī)范化的用電、檢測程序為手段,全面提升實驗室用電安全管理水平與實驗室設備技術水平,為學校平安校園建設、培養(yǎng)更具科學精神的創(chuàng)新人才保駕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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