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廣東志正招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采購代理機構”)受招標人東莞市公安局的委托,就以下項目進行國內公開招標,接受合格的投標人提交密封投標文件。有關事項如下:
1. 項目名稱:東莞市公安局機房搬遷及整合采購項目
2. 招標編號:東采公〔2009〕393號
3. 招標內容:對現(xiàn)有機房內各
服務器及
存儲設備進行整體搬遷至新機房,并按要求對設備及數(shù)據(jù)存儲進行集中化、合理化整合。
4. 項目工期安排:本次搬遷預計歷時2個月,其中第一個月為詳細分析及設計階段,確定搬遷具體方案及應急措施,第二個月為具體實施階段。
5. 投標人的資質要求:
(1) 投標人必須是具備投標條件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
(2) 投標人必須具備計算機專業(yè)領域技術服務或電腦網絡工程或計算機軟硬件等與本次招標項目相匹配的經營范圍;
(3) 投標人必須在珠江三角洲地區(qū)有專門的常駐機構。
6. 本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時間(北京時間):
(1) 報名及購買招標文件時間:2009年07月30日至2009年08月24日(節(jié)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2) 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和開標時間:2009年08月25日上午9:30。
7. 本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地點:
(1) 發(fā)售招標文件地點:東莞市政府采購招投標服務大廳(東莞市體育路2號鴻禧中心3樓B309室)。
(2) 遞交投標文件地點:東莞市政府采購招投標服務大廳開標室。
(3) 評標地點:東莞市政府采購招投標服務大廳評標室。
8. 招標文件售價:人民幣150元;招標文件售后不退。購買招標文件時投標人提交以下資料復印件(加蓋公章):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常駐機構的合法注冊登記證明。
9. 投標人需提交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稅務登記證(國稅與地稅);組織機構代碼證原件到發(fā)售招標文件地點由我公司進行東莞市政府采購網的供應商資料注冊登記(已通過登記的投標人不需要帶此原件)。
10. 請各投標人自帶U盤拷貝招標文件電子文件。
11. 本項目的投標保證金為人民幣叁仟元整。投標保證金的有關事項按投標人須知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12. 購買了招標文件,而不參加投標的投標人,請在投標截止時間3日前以書面形式通知采購代理機構。
13. 有關此次招標之事宜,可按下列聯(lián)系方式向采購代理機構查詢:
地址:東莞市莞城東城南路東升大廈518室 聯(lián)系人:彭小姐
聯(lián)系電話:0769-22805806(發(fā)售招標文件)、84658968 傳真:0769-22306831
網址:http://www.tender.gd.gov.cn Email: tender_dg@gd.gov.cn
廣東志正招標有限公司
2009年0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