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南丹縣人民法院審判綜合樓施工工程(項目名稱)已由河池市發(fā)展計劃委員會 以《關于同意南丹縣人民法院審判綜合樓建設項目立項的批復》河計投資【2004】18號 (批文名稱及編號)批準建設,項目業(yè)主為南丹縣人民法院,建設資金來自財政撥款,出資比例為100%,招標人為南丹縣人民法院。項目己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擬對該項目的施工工程進行國內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工程名稱:南丹縣人民法院審判綜合樓工程
建設地點:南丹縣城關鎮(zhèn)環(huán)城路(原縣錳制品廠)
工程規(guī)模:框架結構七層
要求工期:240日歷天
質量標準:達到國家施工驗收規(guī)范合格標準
招標范圍:本工程施工圖紙范圍內的土建、裝飾、安裝等工程。
3.投標人資格要求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具備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擬投入的項目經理具備貳級及以上建筑工程建造師資質。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4.投標報名及招標文件獲取
公告時間:2010年4月23日至2010年4月30日止。
報名時間:2010年4月26日至2010年4月30日(節(jié)假日照常上班)上午8時30分至11時30分,
下午15時至17時30分。
報名地點:南丹縣人民法院辦公室。
由公司法人或擬投入本工程的項目經理持本人身份證原件及以下資料報名并購買招標文件:公司企業(yè)營業(yè)執(zhí)照和資質證書副本復印件;安全生產許可證復印件;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稅務登記證復印件;項目經理建造師證資格證和注冊證、安全考核合格證、養(yǎng)老保險繳納證明、與本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復印件;有效期內的介紹信原件、法人授權委托書原件;外來企業(yè)還需提供《區(qū)外來桂企業(yè)登記備案證》復印件(以上所有材料的復印件須加蓋法人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
5.投標文件的遞交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2010年5月17日15時00分,地點為南丹縣工程交易中心會議室(南丹縣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6、網上查詢
本招標公告同時在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廣西壯族自治區(qū)招標投標網(ztb.gxi.gov.cn)、河池日報上發(fā)布。
7.聯(lián)系方式
招標人:南丹縣人民法院
聯(lián)系人:冉仁智
電 話: 0778-7232950
招標代理機構:廣西新衡通建設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地址:南寧市金湖路55號亞航財富中心2302房
聯(lián)系人:梁任秋
電 話 /傳 真:0771-58718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