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詳細內容: | 徐州市工程建設項目招標公告(資格預審條件) 一、徐州市九里湖建設開發(fā)發(fā)展有限責任公司的九里區(qū)玉潭湖F地塊安置小區(qū)樁基工程項目。已經徐發(fā)行政許可服務核字【2010】14號批準建設。工程需資金來源是 國有投資 ,已落實?,F邀請合格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本工程的資格審查。 二、 江蘇蘇咨工程咨詢有限責任公司 受招標人委托具體負責本工程的招標事宜。 三、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九里區(qū)玉潭湖F地塊安置小區(qū)樁基工程; 2、工程地點:徐州漢城西側,漢城小區(qū)北側,規(guī)劃文學路南側,玉潭路東側; 3、工程規(guī)模:預應力管樁,約500根,總長約12500米,以施工設計圖為準 ; 4、標段劃分:本工程共分為一個標段 5、投 資 額:約300萬元 6、計劃開工時間:2010年7月 四、申請人應當具備的主要資格條件: (1)申請人資質類別和等級:地基與基礎專業(yè)承包壹級資質; (2)擬選派注冊建造師資質等級:建筑工程專業(yè)壹級; (3)注冊建造師無在建工程。 五、投標保證金的繳納與退還: A、報名前,投標人必須攜帶銀行匯票或電匯(投標保證金必須從投標人法人基本存款賬戶匯出)交至徐州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財務室,由財務室開具證明,持有證明方可參與報名; B、本工程每個標段投標保證金金額為陸萬元,交至:徐州市招投標交易市場管理中心服務部。 開戶行:江蘇銀行徐州宣武支行 開戶賬號:1700000101201001577051。 C、投標報名人提交的匯票出票人必須與投標報名人的法人單位名稱一致。任何以個人或非投標報名人法人單位的名義提交的投標保證金都將被拒絕接收。 D、無論任何理由,投標保證金未及時支付的均視為資格預審不合格。 E、資格預審不合格或未被確定入圍的單位由徐州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財務室退還其本單位銀行匯票。 F、資格預審合格參加投標的未中標人,投標保證金在中標公示結束后,以轉賬方式退還至投標人基本帳戶;中標人投標保證金在簽訂施工合同并到市建設局備案后,及時以轉賬方式退還至投標人基本帳戶。 G、資格預審合格或確定入圍的單位,其遞交的該銀行匯票將被入賬。持開具證明到徐州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財務室換取投標保證金收據。 六、報名時需提交資料: 1、投標申請人資格預審申請書(正本一份,副本二份)(需加蓋單位公章); 2、經辦人二代身份證; 3、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 4、法人代表授權委托書; 5、本公告所要求的資質證書; 6、企業(yè)安全生產許可證; 7、所報建造師注冊證書原件; 8、注冊建造師安全資格證書(B證) 9、徐州市建設局簽發(fā)的<<江蘇省建筑企業(yè)信用管理手冊>>或單項工程承接核準手續(xù)。 10、報名時需注冊建造師攜帶本人二代身份證現場報名,否則拒絕其參加報名活動; 11、未在徐州市市區(qū)施工過的投標單位(以中標通知書或施工合同為準),必須提供經辦人、注冊建造師、施工員、預算員、材料員、質檢員、安全員與本企業(yè)簽訂的勞動合同和《職工養(yǎng)老保險手冊》。同時提供擬參加本工程投標的施工員、預算員、材料員、質檢員、安全員的《上崗證》,《上崗證》上的企業(yè)名稱必須是投標企業(yè)名稱。 12、未在徐州市市區(qū)內施工過的投標單位(以中標通知書原件或施工合同原件為準),必須提供注冊地銀行基本帳戶開戶許可證原件,在徐州市市區(qū)內施工過的投標單位(以中標通知書原件或施工合同原件為準)可以提供加蓋公章的注冊地銀行基本帳戶開戶許可證復印件,否則報名將被拒絕; 13、投標保證金的繳納證明。 (以上資料需提供原件,復印件裝訂放入資格預審申請書中,資格預審申請書一套正本,二套副本,復印件需加蓋本單位公章)。投標單位提供資料必須屬實,如有虛假,投標保證金將不予退還并拒絕其參加投標活動。 七、請投標申請人于2010 年 6 月 22 日至2010 年 6 月 28 日(公休日、節(jié)假日除外)憑本人二代身份證和單位介紹信到徐州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商務中心獲取本工程資格預審文件,購買截止時間至2010 年 6 月 28 日 17 時。 八、請投標申請人于 2010年 6 月 29 日 9:00—11:30、14:00—17:00(公休日、節(jié)假日除外)到 徐州市建設局建設工程交易中心一樓大廳 報名,報名經辦人及所報建造師須攜帶本人二代身份證和加蓋單位公章的資格預審文件。 九、本工程資格預審辦法執(zhí)行蘇建招〔2006〕372號文,邀請全部資格預審合格的投標申請人參加投標。如投標人資格預審合格后無故不參加開標會議,招標人有權拒絕其投標活動。本工程報名結束后,由招標人或其委托的招標代理機構向工程所在地檢察院職務犯罪預防部門申請對所報名單位進行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無犯罪記錄者視為資格預審合格者。 十、本工程評標辦法:綜合評估法。 商務標:70分;技術標:20分;業(yè)績:1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