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nèi)蒙古烏蘭察布市博物館等五個公共建筑設計方案征集的告
2011-12-30
組織烏蘭察布市博物館等五個公共建筑設計方案征集,本次征集公開邀請優(yōu)秀的、具有豐富的大型公共建筑設計經(jīng)驗的設計院、設計公司、設計事務所、設計聯(lián)合體參加資格預審,通過資格預審的應征申請人,將參加本次建筑設計方案征集活動。
一.項目簡介
1.項目名稱:烏蘭察布市博物館等五個公共建筑設計方案征集
2.項目位置:烏蘭察布市
3.建設規(guī)模:項目坐落在占地面積102公頃的文化公園內(nèi),五個建筑總建筑面積約20萬平方米;其中:博物館3萬平方米、大劇院3萬平方米、城市展館3萬平方米,科技館3萬平方米、會展中心8萬平方米。
4.總投資額12億元人民幣(不含土地費用),建安單價6000元每平方米;
5.征集內(nèi)容:建筑設計方案征集。
二、標段劃分、應征人的選取及應征報名申請
標段一 博物館建筑設計方案 建筑面積3萬平方米 建安投資額1.8億元
標段二 大劇院建筑設計方案 建筑面積3萬平方米 建安投資額1.8億元
標段三 城市展館建筑設計方案 建筑面積3萬平方米 建安投資額1.8億元
標段四 科技館建筑設計方案 建筑面積3萬平方米 建安投資額1.8億元
標段五 會展中心建筑設計方案 建筑面積8萬平方米 建安投資額4.8億元
每個應征申請人應對五個標段的至少三個或三個以上標段報名提出應征申請,并按標段分別提交資格預審申請文件。
本次征集活動每個標段將通過資格預審選取5個左右應征人參加應征。
三.應征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應征申請人必須是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境內(nèi)外設計院、設計公司、設計事務所,或由以上實體組成的設計聯(lián)合體。不管是獨立的應征申請人還是作為聯(lián)合體應征申請人之一,對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nèi)的應征申請人須具有建筑工程設計甲級資質(zhì)或工程設計綜合資質(zhì),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的應征申請人須具有所在國頒發(fā)的從事建筑設計的相應資格。
2.應征申請人應具有同類型大型公共建筑項目的設計業(yè)績。
3.參加本次活動的設計人員應是應征申請人的在冊人員,首席設計師必須由主持過同類型設計項目的人員擔任,該設計師必須直接參與設計全過程。
4.境外應征申請人,必須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nèi)具有相關設計經(jīng)驗的建筑工程甲級設計單位或工程設計綜合資質(zhì)單位組成聯(lián)合體。
四.應征報名及資格預審文件的獲取
應征申請人請與征集代理機構聯(lián)系獲取應征報名表,填妥并加蓋應征申請人公章后送達或傳真至征集代理機構,報名時間為 2011 年12月 30 日至2012 年1 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應征申請人報名并經(jīng)主辦單位確認后,自2011年12月30日至2012年1月10日的每周一至周五(法定公休日、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資格預審文件。
五.其它說明
1. 應征設計酬金和獎金
酬金是主辦單位支付給應征人參加本次活動、并遞交有效應征設計方案的費用補償。每標段每個應征人設計酬金為20萬元人民幣(含稅);每標段設置2個優(yōu)秀方案獎,優(yōu)秀方案額外獎金20萬元人民幣(含稅)。每標段的實施方案將從優(yōu)秀方案中選定,獲得設計合同的應征人將不享受本標段的設計酬金和獎金。
2. 本次征集活動每個應征申請人只應自己單獨或作為某一個聯(lián)合體的成員來參加應征申請人資格預審。
3. 本次征集活動適用的法律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4. 本次征集活動的有關文件均使用中文書寫。
聯(lián)系人:徐 菲
電 話:010-52460308 13681576218
傳 真:010-52971625
郵 箱:bjnhxf@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