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本招標工程漳平市新橋鎮(zhèn)畫鄉(xiāng)文化中心工程已由漳平市發(fā)改局(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機關名稱)批準建設批文號漳發(fā)改投資[2010]51號,項目業(yè)主為 漳平市新橋鎮(zhèn)人民政府 ,建設資金來自財政撥款(資金來源),招標人為 漳平市新橋鎮(zhèn)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標代理單位為 福州大禹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方式)招標,現將招標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2. 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2.1. 本項目招標單位: 漳平市新橋鎮(zhèn)人民政府;
2.2. 工程建設規(guī)模:本招標項目投資額3868466.00元;
2.3. 建設地點:新橋鎮(zhèn)新橋村
2.4. 招標范圍和內容:土建、安裝。(具體詳見設計施工圖);
2.5. 工程質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guī)范》合格標準;
2.6. 工期要求:工期 240日歷天。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招標項目要求投標人應是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fā)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其以上資質,且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同時投標人應在本省內注冊登記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施工企業(yè),省外企業(yè)請附福建省注冊登記的營業(yè)執(zhí)照;
3.2. 投標人擬擔任本招標項目的項目負責人應具備有效的不低于二級房屋建筑工程(專業(yè))注冊建造師(或臨時注冊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并持有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且無在建工程;
3.3. 本招標項目 不接受 聯(lián)合體投標;
3.4. 投標人和其擬派出的項目負責人 “類似工程業(yè)績”要求: 無 ;
3.5. 投標人應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承擔本招標項目施工的能力,具體要求詳見招標文件;
3.6. 本招標項目招標人對投標人的資格審查采用的方式:資格后審。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12年8月3日至規(guī)定的開標截止時間前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到招標代理公司漳平辦事處(地址:漳平市江濱路326號201室)以無記名方式購取招標文件等資料,并按規(guī)定索取由代理單位開出的未署投標人名稱的收款收據憑證(節(jié)假日除外的上班時間內)。
4.2. 招標文件每套售價200元,售后不退,施工圖紙另計。
5. 評標辦法
本招標項目采用的評標辦法:在合理造價區(qū)間隨機抽取中標人的辦法。
6. 投標保證金的提交:投標保證金陸萬元人民幣,投標人應不遲于開標前一天,以銀行轉賬或電匯的形式從企業(yè)基本賬戶開戶行匯到(以銀行實時對賬單為準)指定賬戶(收款單位賬戶名稱:漳平行政服務中心;開戶行:建設銀行漳平支行;賬號:35001696207052504242),并注明工程名稱。
7. 投標文件的遞交
7.1.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 2012年8月14日,提交地點為漳平行政服務中心公共資源交易大廳;在遞交投標文件的同時,應提交購買招標文件的憑證和投標保證金證明;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準時到場核驗登記,若是授權委托人還應隨帶授權委托書,開標會開始時,不能出具以上證件、資料(均為原件)的,視為自動放棄投標。
7.2. 逾期送達的或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8.開標時間和地點:時間2012年8月14日15時30分;開標地點:漳平行政服務中心公共資源交易大廳
9. 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漳平市行政服務中心( WWW.ZPASC.GOV.CN眾)及龍巖市招投標信息網(WWW.LYZB.GOV.CN)基礎及福建招標與采購網(WWW.FJBID.GOV.CN )(發(fā)布公告的媒介名稱)上發(fā)布。
10. 聯(lián)系方式
招標人: 漳平市新橋鎮(zhèn)人民政府
地址:漳平市新橋鎮(zhèn)新橋村
聯(lián)系人: 王加南 電話: 13950845285
招標代理機構(蓋章):福州大禹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
辦公場所:漳平市江濱路326號201室
聯(lián)系人:林秀萍 電 話:0597-7520020
郵政編碼:364400 傳 真:0597—7520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