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 沛縣潤金華府商住小區(qū) 已由 沛縣經濟發(fā)展局 (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機關名稱)以 沛經審發(fā)【2019】191號 (批文名稱及編號)批準建設,項目業(yè)主為 沛縣匯金建設發(fā)展有限公司 ,建設資金來自 自籌 ,出資比例為 100%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 一標段名稱:沛縣潤金華府商住小區(qū)西地塊一標段(13#、15-1 7 #、19#及地下車庫);二標段名稱:沛縣潤金華府商住小區(qū)西地塊二標段(14#、18#、 20-28 #及北側地下車庫不含后澆帶) 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有興趣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投標。
2.1項目概況
2.1.1建設地點:沛縣香江花城西側,東風西路北側。
2.1.2建設規(guī)模:沛縣潤金華府商住小區(qū)西地塊項目,總用地面積58873.18㎡,總建筑面積188580.02㎡,13-28#樓和地下車庫。
2.1.3工期要求: 6 0 0 日歷天;
2.1.4質量要求:合格
標段劃分:兩個標段 。
一標段名稱:沛縣潤金華府商住小區(qū)西地塊一標段(13#、15-1 7 #、19#及地下車庫),建筑面積66849.91㎡;
二標段名稱:沛縣潤金華府商住小區(qū)西地塊二標段(14#、18#、 20-28 #及北側地下車庫不含后澆帶),建筑面積 121730.1 1㎡ 。
本招標工程為兩個標段 ,投標人可同時投兩個標段,但只能中一個標段(按標段順序號中標)
2.2 招標范圍:詳見工程量清單及施工圖所含全部內容。
3.1投標人須具備: 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 貳 級(含)以上資質 ,且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2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須具備 建筑工程壹級注冊建造師( 資格),并取得《建筑施工企業(yè)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且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1)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zhí)業(yè)(a.不得同時在兩個及以上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交納社會保險;b.不得將本人執(zhí)(職)業(yè)資格證書同時注冊在兩個及以上單位)。
(2)項目負責人是非變更后無在建工程,或項目負責人是變更后無在建工程(必須原合同工期已滿且變更備案之日已滿6個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開工、且已辦理了項目負責人解鎖手續(xù),或項目負責人有在建工程,但該在建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項目、同一項目批文、同一施工地點分段發(fā)包或分期施工的情況且總的工程規(guī)模在項目負責人執(zhí)業(yè)范圍之內。項目負責人不得在其他項目中擔任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質檢員、安全員、施工員任一職務(綠化養(yǎng)護工程、市政養(yǎng)護工程除外)。
(3)項目負責人無行賄犯罪行為記錄;或有行賄犯罪行為記錄,但自記錄之日起已超過5年的。
3.3 投標人及擬派項目負責人應具備其他要求:
3.3.1投標人在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前須取得《徐州市建筑業(yè)企業(yè)信用管理手冊》;
3.3.2投標申請人需提供擬選派的項目負責人(注冊建造師)自2021年1月至2021年6月社保部門出具的由投標人繳納的社會保險繳納證明;
3.3.3本工程實行電子化招投標,投標人、擬選派項目負責人(注冊建造師)必須在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場監(jiān)管與誠信信息一體化工作平臺”中備案。
3.3.4自 2019年7月19日以來,企業(yè)和擬派項目負責人沒有因串通投標、弄虛作假、以他人名義投標、騙取中標、轉包、違法分包等因違反招標投標規(guī)定受到建設等有關部門行政處罰的;
3.3.5自 2020年7月19日以來,企業(yè)沒有無正當理由放棄中標資格(不含項目負責人多投多中后放棄)、不與招標人訂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約擔保情形的;
3.3.6自 2021年4月19日以來,企業(yè)沒有因拖欠工人工資被招標項目所在地江蘇省或徐州市或沛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通報批評的;
3.4 投標人不得有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3項規(guī)定的情形。
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為招標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2)為本招標項目的監(jiān)理人、代建人、項目管理人,以及為本招標項目提供招標代理、設計服務的;
(3)與本招標項目的監(jiān)理人、代建人、招標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參股的;
(4)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
(5)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
(6)處于被責令停業(yè)、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tài),以及投標資格被取消或者被暫停且在暫停期內;
(7)因拖欠工人工資或者發(fā)生質量安全事故被有關部門限制在招標項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5失信被執(zhí)行人懲戒執(zhí)行蘇信用辦〔2018〕23號文件。
3.6 本次招標 不接受 聯合體投標。
采用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2項的規(guī)定。
4、投標保證金的繳納與退還:
4.1本工程投標保證金的繳納方式采用銀行電匯或網銀(必須從投標申請人法人基本存款賬戶匯出)。
4.2投標申請人采用銀行電匯繳納投標保證金時,在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前,必須確保投標保證金電匯至專用賬戶,方可參與本工程投標。
4.34.3本工程各標段投標保證金金額:捌拾萬元整。
開戶銀行: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沛縣支行
銀行賬號: 32050171723600001211
開戶名:江蘇建都工程項目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4.4任何以個人或非投標申請人法人單位名義提交的投標保證金都將被拒絕接收。
4.5無論任何理由,投標保證金未及時支付均視為資格審查不合格。
4.6資格審查不合格投標人的投標保證金退還至其基本存款賬戶。
4.7未中標人的投標保證金在中標通知書發(fā)出后第二個工作日起,以轉賬方式退還至其基本存款賬戶;
5.1招標文件獲取時間為: 202 1 年 7 月 19 日 09 時 00 分至 2021 年 7 月 26 日 17 時 00 分;
5.2招標文件獲取方式:投標人使用“江蘇CA數字證書”登錄“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獲??;
本招標公告及招標文件中“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是指: 徐州市公共資源建設工程交易平臺 (http://218.3.177.168/xzhynew) ;
本工程招標文件通過網上發(fā)售,請投標申請人在 2021 年 7 月 2 6 日 17 時 00 分前內登陸徐州市公共資源建設工程交易平臺(http://218.3.177.168/xzhynew)下載。潛在投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對招標文件有異議的,應當在 2021 年 7 月 29 日 17 時前向招標人提出。
5.3招標文件每套售價 300 元,售后不退。
6.1 投標截止時間為: 2021 年 8 月 9 日 09 時 30 分。
6.2逾期送達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方式進行資格審查,資格評審標準詳見招標文件第三章。
本次招標評標辦法采用 評定分離法 ,評標標準和方法詳見招標文件第三章。
9.1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江蘇建設工程招標網(http://www.jszb.com.cn/jszb/)、徐州市公共資源建設工程交易平臺(http://www.xzggzy.com.cn/xzwebnew /)上發(fā)布。
9.2本公告發(fā)布時間為 2021 年 7 月 19 日至 202 1 年 7 月 26 日。
10 .其他
10.1投標人存在串通投標、以他人名義投標、弄虛作假等違法違規(guī)行為,或者無正當理由放棄投標、中標資格,招標人有權拒絕退還其投標保證金;合同信息歸集執(zhí)行蘇建規(guī)字【2020】1號文件。
10.2付款方式:從工程開工至竣工驗收備案完成,付至中標價的60%(完成至標準二層后付中標價的10%;全部主體施工至結構10層后付中標價的5%;全部主體封頂且二次結構完成后付中標價的5%;全部主體驗收合格后付中標價的5%;地下車庫主體完成至±0.00付中標價的5%;全部內外粉(含保溫抹面)完成后付中標價的5%;室內地坪完成、室外回填土完成付中標價的5%;圖紙內(含變更)全部施工內容完成、質監(jiān)站分戶驗收復核完成后付中標價的10%;全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且備案完成后付中標價的10%);結算資料齊全報送招標人后,招標人送雙方約定的審計機構進行審計,最終以審定的工程造價,扣除審減額的5%后作為工程的最終結算依據。審計后扣除相應費用后,余款2年內分4次付清,第一年中秋、春節(jié)各付余款25%,第二年中秋、春節(jié)各付余款25%。
10.3本工程采用遠程不見面開標方式,在開標過程如遇到問題,請及時聯系技術支持客服電話,電話為:4009980000。
11.聯系方式
招 標 人: 沛縣匯金建設發(fā)展有限公司 招標代理機構: 江蘇建都工程項目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地 址: 香城路10號 地 址: 沛縣新城區(qū)漢邦路5號
郵 編: 221600 郵 編: 221600
聯 系 人: 趙謙 聯 系 人: 陳 坤
電 話: 0516-89880878 電 話: 0516-89648809
2021 年 7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