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至珠海(中山)城際(萬頃沙-興中段)及同步實施工程施工總承包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GXTC-A1-23280026
本建設項目 南沙至珠海(中山)城際(萬頃沙 - 興中段) (項目名稱)已由 國家發(fā)改委以《國家發(fā)展改革委關于粵港澳大灣區(qū)城際線路建設規(guī)劃的批復 》(發(fā)改基礎 〔 2020 〕 1238號) 、廣東省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以《廣東省發(fā)展改革委關于新建南沙至珠海(中山)城際萬頃沙至興中段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復》(粵發(fā)改投審〔 2023 〕 5 號) 批準建設,建設單位(項目業(yè)主)為 廣州地鐵集團有限公司、中山市軌道交通有限公司 ,建設資金來自 項目資本金及銀行貸款 (資金來源),項目出資比例為 項目資本金占比 50% ,銀行貸款占比 50% ,資金已落實,招標設計圖紙完備,招標人為 廣州地鐵集團有限公司 。本次招標項目已具備法定招標條件,現對 南沙至珠海(中山)城際(萬頃沙 - 興中段)及同步實施工程施工總承包 (招標項目名稱)采用資格后審方式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有意向的投標人參加投標。
2.1 項目概況
2.1.1建設地點:廣州市、中山市。
2.1.2建設規(guī)模:
線路起于廣州市南沙區(qū)萬頃沙站(不含),止于中山市興中站。新建線路長47.6公里,其中廣州段19.1公里,中山段28.5公里。線路預留自香山站向珠海方向延伸條件,同步實施香山站往珠海方向預留工程。建設規(guī)模最終以政府批復為準。
同步建設工程包括:與本項目相關的南沙大型城市綜合體預留工程及南沙大型城市綜合體配套市政工程,如同步建設工程未取得政府相關部門書面意見,則建設范圍做相應調整。
2.1.3主要技術標準:
鐵路等級:城際鐵路;
正線數目:雙線;
設計速度:160公里/小時;
最小曲線半徑:一般地段1500米,困難地段1300米;
最大坡度:正線一般25‰,困難情況下不超過30‰;
牽引種類:電力;
動車組類型及編組:市域D型車,4/8輛編組;
調度指揮系統(tǒng):調度集中;
列車運行控制方式:CBTC。
2.2 招標范圍:
南沙至珠海(中山)城際(萬頃沙-興中段)及同步實施工程施工總承包,具體包括以下內容:全線土建車站、區(qū)間,全線機電安裝(車站及區(qū)間風水電、FAS、BAS、消防等)、人防工程,主變電站土建工程及同步實施工程等。同時包含場地準備、管線遷改、交通疏解、道路恢復、拆除復建、河涌改移、綠化遷移、盾構上方臨遷、紅線范圍外臨時占地費用、復墾費用、用地報批、專項評估費用等。
具體工程范圍及內容以招標圖紙、說明、技術條款及工程量清單為準。
2.3標段劃分
2.3.1本項目劃分為3個標段,標段:分別為NZZ-1標、NZZ-2標、NZZ-3標。為保障工程建設管理工作,對標段內實體工程劃分為若干個工區(qū)。
NZZ-1標:土建4個工區(qū),機電1個工區(qū),共5個工區(qū)。
NZZ-2標:土建4個工區(qū),機電1個工區(qū),共5個工區(qū)。
NZZ-3標:土建5個工區(qū),機電1個工區(qū),共6個工區(qū)。
標段 |
專業(yè) |
工區(qū) |
工區(qū)范圍 |
NZZ-1標 (中山段) |
土建 |
一工區(qū) |
興中站(含站后折返線)~石岐站 |
二工區(qū) |
石岐站(不含)~中山站(不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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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工區(qū) |
中山站~張家邊站(含出入場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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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工區(qū) |
張家邊站(不含)~火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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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電 |
機電工區(qū) |
興中站~火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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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ZZ-2標 (中山段) |
土建 |
一工區(qū) |
火炬站(不含)~洞門(不含) |
二工區(qū) |
洞門~香山站(不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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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工區(qū) |
香山站~盾構井(不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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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工區(qū) |
盾構井~二十涌站(不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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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電 |
機電工區(qū) |
火炬站(不含)~二十涌站(不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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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ZZ-3標 (廣州段) |
土建 |
一工區(qū) |
二十涌站~5#盾構井(不含) |
二工區(qū) |
5#盾構井~3#盾構井(不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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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工區(qū) |
3#盾構井~十二涌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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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工區(qū) |
十二涌站(不含)~十涌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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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工區(qū) |
十涌站(不含)~萬頃沙站(不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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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電 |
機電工區(qū) |
二十涌站~萬頃沙站(不含) |
2.3.2投標人可就上述標段中的3個標段進行投標,最多可以中標 1 個標段。
2.4計劃工期:
NZZ-1標:56個月;NZZ-2標:56個月(其中二十涌站~香山站工期為39個月);NZZ-3標:30個月。
本項目計劃于2023年4月開工,2027年12月建成通車,總工期約56個月。其中首通段工程(萬頃沙站(不含)~二十涌站)計劃于2025年10月建成,總工期30個月。
以上計劃工期最終以政府批復的文件為準。
2.5本項目預計發(fā)包價:
NZZ-1標:581000萬元;
NZZ-2標:554000萬元;
NZZ-3標:685000萬元。
具體招標控制價內容以招標人公布的《招標控制價公布函》為準。
2.6其他說明:
2.6.1多標段項目中標候選人確定方式
本項目招標分3個標段,可兼投不可兼中。若某個投標人被推薦為該項目某一個標段的第一中標候選人,該投標人在其他標段不再推薦為中標候選人。若某個投標人在兩個或以上標段同時成為第一中標候選人時,則將確定其投標報價最大的標段為第一中標候選人,但如該投標人為某標段唯一候選人,則該投標人將直接被推薦為此標段的第一中標候選人,該投標人在其他標段不再作為中標候選人;評標委員會完成所有標段第一中標候選人的推薦工作后,在各標段剩余的候選單位中按照投標人總分排名依次推薦每個標段的第二中標候選人和第三中標候選人;若某一標段無可推薦的中標候選人,則該標段重新進行招標。
2.6.2招標失敗的情況
2.6.2.1若本項目遞交投標文件的所有投標人不足5家的,本項目招標失敗。若本項目單個標段遞交投標文件的投標人不足3家的,該標段招標失敗。若本項目單個標段通過初步評審的投標人不足3家且經論證投標明顯缺乏競爭性,評標委員會否決該標段所有投標時,該標段招標失敗,其他標段繼續(xù)評審。招標人分析招標失敗原因,修正招標方案,報有關管理部門核準后,重新組織招標。
2.6.2.2招標人因兩次或多次招標失敗,需申請改變招標方式或不招標的,應按國家招投標法及省市最新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3.1 本次招標投標人資格要求詳見招標公告附件1。
4.1(A)投標人于2023年 3 月 3 日至2023年 3 月 9 日(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時30分至11時30分,下午14時00分至16時00分(北京時間,下同),持單位介紹信(格式自擬)、營業(yè)執(zhí)照和企業(yè)資質證書副本復印件、《聯合體投標登記承諾函》原件(適用于聯合體投標,格式見附件3)和《投標登記申請表》原件(格式下載詳見廣州公共資源交易網-服務指南欄目。若以聯合體形式投標的,必須在申請表投標人名稱處明確聯合體牽頭人和聯合體成員名稱。聯合體牽頭人和成員均應加蓋單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簽章,每個單位可各自獨立打印申請表和蓋章)辦理投標登記并購買招標文件。
各潛在投標人可將投標登記資料電子版發(fā)送到 2467920974@qq.com 郵箱中,并聯系本項目經辦人: 王工 18813358503 、馮工 13570109163 辦理投標登記手續(xù)并購買招標文件。
4.2(A)招標文件每套售價500元/標段,售后不退。圖紙押金 / 元。
5.1(A)投標文件遞交的時間為2023年 3 月 23 日 8 時 30 分至 9 時 30 分,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為2023年 3 月 23 日 9 時 30 分,地點為 廣州市天河區(qū)天潤路 333 號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二樓綜合業(yè)務廳 。
5.2(A)逾期送達的、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或者不按照招標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標文件,招標人將予以拒收。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www.cebpubservice.com)、廣東招標投標監(jiān)管網( zbtb.gd.gov.cn)、 廣州公共資源交易網(www.gzggzy.cn)、城軌采購網(www.mtrmart.com)、廣州地鐵集團有限公司官網( www.gzmtr.com )上發(fā)布。
7. 其他說明
7.1潛在投標人或利害關系人對本招標公告及招標文件內容有異議的,向招標人書面提出。
異議受理部門:廣州地鐵集團有限公司紀委監(jiān)察專員辦紀檢監(jiān)察室
地址:廣州市海珠區(qū)新港東路1238號萬勝廣場A塔40層
電話:020-83106760
7.2投標人獲取招標文件前應在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辦理好企業(yè)信息登記,辦理方法詳見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www.gzggzy.cn)。
8 . 聯系方式
招標人:廣州地鐵集團有限公司(蓋單位章)
地址:廣州市海珠區(qū)新港東路1238號萬勝廣場A座21樓
郵編:510330
聯系人:崔工
電話:020-83155473
電子郵箱:cuiyuzhang@gzmtr.com
招標代理機構:國信國際工程咨詢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蓋單位章)
地址:廣州市越秀區(qū)東風中路268號廣州交易廣場9樓903-905室
郵編:510030
聯系人:王工、馮工
電話:020-83180883、18813358503、13570109163
電子郵箱:2467920974@qq.com
監(jiān)督部門:廣東省交通運輸廳地方鐵路處
聯系地址:廣州市白云路27號
郵編:510101
電話:020-83730640
9. 附件
附件1:投標人資格要求
附件2:投標人聲明
附件3:聯合體投標登記承諾函
2023年 3 月 2 日
表1-1 資格審查資質條件
標段:NZZ-1標、NZZ-2標
項目 |
資質條件 |
營業(yè)執(zhí)照 |
具備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以聯合體形式投標的,聯合體各方均應具備) |
安全生產許可證 |
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以聯合體形式投標的,承擔施工任務的成員均應具備) |
資質證書 |
獨立投標人或聯合體牽頭人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 鐵路、公路、港口與航道、水利水電、礦山、市政公用工程 施工總承包 特級 資質之一。 本次招標 接受 聯合體投標。投標人為聯合體的,承擔施工任務的聯合體成員資質條件應滿足(適用于聯合體投標): 應具備上述資質之一。僅承擔機電安裝施工任務的聯合體成員可只具備 機電工程施工總承包 一級資質。 聯合體所有成員(含牽頭人)數量不超過 7 個(含 7 個)。 聯合體進行追溯后不超過 2 家實際控制人。若公司無實際控制人,則視為單獨的 1 家實際控制人。承接具體施工任務的一家聯合體成員最多承接不超過 2 個土建工區(qū)工程,且一個工區(qū)只能由一家成員方單位實施。 實際控制人特指具有股權關系,能夠實際支配公司行為的人。最終實際控制人要追溯到自然人或其他最終控制人(獨資公司),最終實際控制人不穿透至政府機構(如國有資產管理部門)。 |
聯合體 投標人 |
投標人為聯合體的,應滿足: (1)聯合體各方應按招標文件提供的格式簽訂聯合體協(xié)議書,明確聯合體牽頭人和各方權利義務。 (2)由同一專業(yè)的單位組成的聯合體,按照資質等級較低的單位確定資質等級。 (3)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或參加其他聯合體在同一標段中投標。 |
標段:NZZ-3標
項目 |
資質條件 |
營業(yè)執(zhí)照 |
具備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以聯合體形式投標的,聯合體各方均應具備) |
安全生產許可證 |
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以聯合體形式投標的,承擔施工任務的成員均應具備) |
資質證書 |
獨立投標人或聯合體牽頭人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 鐵路、公路、港口與航道、水利水電、礦山、市政公用工程 施工總承包 特級 資質之一。 本次招標 接受 聯合體投標。投標人為聯合體的,承擔施工任務的聯合體成員資質條件應滿足(適用于聯合體投標): 應具備上述資質之一。僅承擔機電安裝施工任務的聯合體成員可只具備 機電工程施工總承包 一級資質。 聯合體所有成員(含牽頭人)數量不超過 8 個(含 8 個)。 聯合體進行追溯后不超過 2 家實際控制人。若公司無實際控制人,則視為單獨的 1 家實際控制人。承接具體施工任務的一家聯合體成員最多承接不超過 2 個土建工區(qū)工程,且一個工區(qū)只能由一家成員方單位實施。 實際控制人特指具有股權關系,能夠實際支配公司行為的人。最終實際控制人要追溯到自然人或其他最終控制人(獨資公司),最終實際控制人不穿透至政府機構(如國有資產管理部門)。 |
聯合體 投標人 |
投標人為聯合體的,應滿足: (1)聯合體各方應按招標文件提供的格式簽訂聯合體協(xié)議書,明確聯合體牽頭人和各方權利義務。 (2)由同一專業(yè)的單位組成的聯合體,按照資質等級較低的單位確定資質等級。 (3)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或參加其他聯合體在同一標段中投標。 |
表1-2 資格審查財務要求
標段:NZZ-1標、NZZ-2標、NZZ-3標
項目 |
財務要求 |
營運資金 |
投標人(以聯合體形式投標的,指 聯合體牽頭人 )用于申請標段的營運資金(包括適當憑證的現金資源、銀行貸款和信用額度)不應小于 3 億元。 |
營業(yè)收入 |
投標人(以聯合體形式投標的,指聯合體牽頭人)在 2019 年度~ 2021 年度(近3年)中平均營業(yè)收入不應小于 100 億元。 |
注:1.投標人的營運資金為最近一年經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審計的財務會計報表中的流動資產-流動負債+信貸額度。如投標人最近一年度 ( 2021 年度 ) 財務報表“流動資產-流動負債”所計算金額已達到營運資金的額度要求,可不提供銀行信貸證明。同時申請多個標段的,其數額應不少于最大標段要求。
2.營業(yè)收入以經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審計的財務會計報表數據為準。
3.投標人的成立時間晚于本表規(guī)定年份的,應提供成立以來的財務狀況表。
表1-3 資格審查業(yè)績要求
標段:NZZ-1標
業(yè)績類目 |
業(yè)績要求 |
2018 年 2 月~ 2023 年 2 月(近5年)內投標人完成或 在建(在建業(yè)績要求開工報告簽署時間須在 2023 年 2 月 28 日前) 的類似工程施工項目業(yè)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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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yè)績1 |
單項合同金額30億元及以上的類似工程施工總承包業(yè)績1項; |
業(yè)績2 |
類似工程盾構施工業(yè)績1項。 |
注:1.類似工程是指 城市軌道交通、市域(郊)鐵路、城際鐵路、干線鐵路工程 。
2.投標人填報的鐵路工程項目業(yè)績在鐵路工程監(jiān)督管理信息系統(tǒng)有記錄的,兩者信息應一致,評標委員會和招標人查證不實的,投標人將承擔被否決投標的后果。鐵路工程項目業(yè)績附鐵路工程監(jiān)督管理信息系統(tǒng)上查詢到的企業(yè)“業(yè)績信息”相關網頁截圖打印件(如系統(tǒng)有記錄的須提供,否則不需要提供)。
3. 完成或在建的業(yè)績均可。在建的項目業(yè)績證明文件應同時提供合同協(xié)議書和開工報告復印件,以開工報告簽署時間為準,且開工報告簽署時間在 2023 年 2月28 日前 。已完成的項目業(yè)績證明文件同時提供合同協(xié)議書和竣工驗收報告(或初步驗收報告或業(yè)主出具的完工證明)復印件,以竣工驗收(或初步驗收或完工)時間為準。若上述文件無法反映工程有關特征或技術規(guī)模指標的,應另附相關證明文件。
4.以聯合體形式投標的,業(yè)績 1 由聯合體牽頭人出具,業(yè)績 2 由擬承攬相應專業(yè)施工任務的成員出具。
標段:NZZ-2標
業(yè)績類目 |
業(yè)績要求 |
2018 年 2 月~ 2023 年 2 月(近5年)內投標人完成或在建 (在建業(yè)績要求開工報告簽署時間須在 2023 年 2 月 28 日前) 的類似工程施工項目業(yè)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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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yè)績1 |
單項合同金額30億元及以上的類似工程施工總承包業(yè)績1項; |
業(yè)績2 |
類似工程盾構施工業(yè)績1項; |
業(yè)績3 |
類似工程制、運、架梁施工業(yè)績1項; |
業(yè)績4 |
類似工程直徑11m以上大盾構施工業(yè)績1項。 |
注:1.類似工程是指 城市軌道交通、市域(郊)鐵路、城際鐵路、干線鐵路工程 。
2.投標人填報的鐵路工程項目業(yè)績在鐵路工程監(jiān)督管理信息系統(tǒng)有記錄的,兩者信息應一致,評標委員會和招標人查證不實的,投標人將承擔被否決投標的后果。鐵路工程項目業(yè)績附鐵路工程監(jiān)督管理信息系統(tǒng)上查詢到的企業(yè)“業(yè)績信息”相關網頁截圖打印件(如系統(tǒng)有記錄的須提供,否則不需要提供)。
3. 完成或在建的業(yè)績均可。在建的項目業(yè)績證明文件應同時提供合同協(xié)議書和開工報告復印件,以開工報告簽署時間為準,且開工報告簽署時間在 2023 年 2月28 日前 。已完成的項目業(yè)績證明文件同時提供合同協(xié)議書和竣工驗收報告(或初步驗收報告或業(yè)主出具的完工證明)復印件,以竣工驗收(或初步驗收或完工)時間為準。若上述文件無法反映工程有關特征或技術規(guī)模指標的,應另附相關證明文件。
4.以聯合體形式投標的,業(yè)績 1 由聯合體牽頭人出具,業(yè)績 2 、 3、4 由擬承攬相應專業(yè)施工任務的成員出具。
標段:NZZ-3標
業(yè)績類目 |
業(yè)績要求 |
2018 年 2 月~ 2023 年 2 月(近5年)內投標人完成或 在建(在建業(yè)績要求開工報告簽署時間須在 2023 年 2 月 28 日前) 的類似工程施工項目業(yè)績: |
|
業(yè)績1 |
單項合同金額30億元及以上的類似工程施工總承包業(yè)績1項。 |
業(yè)績2 |
類似工程盾構施工業(yè)績1項。 |
注:1.類似工程是指 城市軌道交通、市域(郊)鐵路、城際鐵路、干線鐵路工程 。
2.投標人填報的鐵路工程項目業(yè)績在鐵路工程監(jiān)督管理信息系統(tǒng)有記錄的,兩者信息應一致,評標委員會和招標人查證不實的,投標人將承擔被否決投標的后果。鐵路工程項目業(yè)績附鐵路工程監(jiān)督管理信息系統(tǒng)上查詢到的企業(yè)“業(yè)績信息”相關網頁截圖打印件(如系統(tǒng)有記錄的須提供,否則不需要提供)。
3. 完成或在建的業(yè)績均可。在建的項目業(yè)績證明文件應同時提供合同協(xié)議書和開工報告復印件,以開工報告簽署時間為準,且開工報告簽署時間在 2023 年 2月28 日前 。已完成的項目業(yè)績證明文件同時提供合同協(xié)議書和竣工驗收報告(或初步驗收報告或業(yè)主出具的完工證明)復印件,以竣工驗收(或初步驗收或完工)時間為準。若上述文件無法反映工程有關特征或技術規(guī)模指標的,應另附相關證明文件。
4.以聯合體形式投標的,業(yè)績 1 由聯合體牽頭人出具,業(yè)績 2 由擬承攬相應專業(yè)施工任務的成員出具。
表1-4 資格審查信譽要求
標段:NZZ-1標、NZZ-2標、NZZ-3標
項目 |
資格要求 |
訴訟及仲裁 |
投標人在 2020 年 2 月~ 2023 年 2 月(近3年)沒有與騙取合同有關的犯罪或嚴重違法行為而引起的訴訟和仲裁。 |
履約情況 |
投標人在 2020 年 2 月~ 2023 年 2 月(近3年)中不曾在任何合同中違約或被逐或因自身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 |
失信被執(zhí)行人 |
投標人未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 |
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 |
投標人未在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www.gsxt.gov.cn)中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 |
鐵路工程建設失信“黑名單” |
投標人未被納入按照《鐵路工程建設失信行為認定記錄公布管理辦法》公布的失信行為“黑名單”。 |
行賄犯罪情況 |
投標人及投標人法定代表人、擬委派的總承包項目經理在 2020 年 2 月~ 2023 年 2 月(遞交投標文件之日前3年內)不曾有人民法院生效判決、裁定認定的行賄犯罪記錄。 |
注:1.對投標人的信譽要求將覆蓋整個招標階段至中標通知書發(fā)出為止。
2.投標人的信譽狀況由評標委員會和招標人負責查證,投標文件無需提供有關證明文件,但需在投標文件格式 9-4 信譽情況表中聲明;若查實存在失信情形的,將被否決投標。
3.訴訟及仲裁情況僅限于投標人敗訴的,且與履行施工承包合同有關的案件,不包括調解結案以及未裁決的仲裁或未終審判決的訴訟。訴訟及仲裁、履約情況、行賄犯罪情況以投標文件格式 9-4 信譽情況表聲明為準。
4.失信被執(zhí)行人信息以評標委員會在信用中國網站 www.creditchina.gov.cn 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日查詢結果作為評標時的判斷依據。
5.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信息以評標委員會在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 www.gsxt.gov.cn 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日查詢結果作為評標時的判斷依據。
6.鐵路工程建設失信“黑名單”以評標委員會在國家鐵路局網站 www.nra.gov.cn 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日查詢結果作為評標時的判斷依據。
7.以聯合體形式投標的,聯合體各方均應符合信譽要求。
表1-5 資格審查項目經理和技術負責人資格要求
標段:NZZ-1標、NZZ-2標、NZZ-3標
項目管理機構 |
人員 |
資格要求 |
總承包項目經理部 |
總承包項目經理 |
鐵路或市政公用工程 專業(yè) 壹級 建造師注冊證書,高級工程師或以上職稱, 10 年(含)以上鐵路工程或 軌道交通工程 項目管理工作經驗(擔任過項目經理、副經理、技術負責人、項目管理機構部門負責人等職位均可),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與投標人具有有效的勞動和社保關系。 同時擔任獨立投標人或聯合體牽頭方的二級單位中層正職或以上職務(須提供任職證明材料)。 未在其他項目上任職,或雖在其他項目上任職但本項目中標后能夠從該項目撤離。 |
總承包技術負責人 |
高級工程師或以上 職稱,從事項目技術工作 15 年(含)以上(擔任過技術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副職、工程部長、技術主管等職位均可),職稱專業(yè)或學歷專業(yè)為 土木工程類 ,并且與投標人具有有效的勞動和社保關系。 未在其他項目上任職,或雖在其他項目上任職但本項目中標后能夠從該項目撤離。 |
注:1.投標人填報的個人鐵路工程項目業(yè)績在鐵路工程監(jiān)督管理信息系統(tǒng)有記錄的,兩者信息應一致,評標委員會和招標人查證不實的,投標人將承擔被否決投標的后果。
2.允許投標人使用一套人員配置參加多個標段的投標,但最多只能中標一個標段。
3. 擬委派的總承包項目經理、總承包技術負責人應當按照招標文件第八章投標文件格式中的投標函附錄的要求親筆簽名,未親筆簽名確認的,將不通過資格審查。
4.本表所列人員應按要求提供簡歷表。項目管理、技術工作經驗以簡歷表填報的主要工作經歷為準。如 總承包項目經理 、 總承包技術負責人 目前仍在其他項目上任職,應在投標函中承諾本項目中標后上述人員能夠從該項目撤離。
5. 上述 人員須與投標人具有有效的勞動和社保關系 。以聯合體投標的,上述人員須與聯合體牽頭人或成員方具有有效的勞動和社保關系。
表1-6 資格審查其他要求
表1-6-1 總承包項目經理部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標段:NZZ-1標、NZZ-2標、NZZ-3標
項目管理機構 |
人員 |
數量(人) |
要求 |
總承包項目經理部 |
項目副經理 |
1 |
高級工程師或以上職稱,10年(含)以上類似工程項目管理工作經驗。 |
合同造價負責人 |
1 |
高級或以上職稱,10年(含)以上類似工程項目相關工作經驗,從事合同管理與成本控制工作8年(含)以上。 |
|
財務負責人 |
1 |
會計師或以上職稱,10年(含)以上類似工程項目財務管理工作經驗,從事財務工作8年(含)以上。 |
|
質量負責人 |
1 |
高級工程師或以上職稱,10年(含)以上類似工程項目相關工作經驗,從事項目質量管理工作8年(含)以上。 |
|
安全負責人 |
1 |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C證),高級工程師或以上職稱,10年(含)以上類似工程項目相關工作經驗,任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8年(含)以上。 |
|
試驗負責人 |
1 |
具有國家規(guī)定試驗從業(yè)資格,高級工程師或以上職稱,10年(含)以上類似工程項目相關工作經驗,從事工程試驗工作8年(含)以上。 |
|
其他專業(yè)工程師 |
25 |
具備中級工程師及以上職稱的人數比例不少于50%。 |
|
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
3 |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C證),10年(含)以上類似工程項目相關工作經驗。 |
注:1.上述人員須與投標人具有有效的勞動和社保關系;以聯合體投標的,上述人員須與聯合體牽頭人或成員方具有有效的勞動和社保關系。投標人填報的個人鐵路工程項目業(yè)績在鐵路工程監(jiān)督管理信息系統(tǒng)有記錄的,兩者信息應一致,評標委員會和招標人查證不實的,投標人將承擔被否決投標的后果。
2.允許投標人使用一套人員配置參加多個標段的投標,但最多只能中標一個標段。
3.本表所列人員投標人須按投標函的格式承諾,中標后在中標通知書發(fā)出之日起 5 日內向招標人報送滿足招標文件相應資格要求的人員。
4. 類似工程項目管理工作經驗或相關工作經驗包括鐵路或軌道交通或公路等工程,其中鐵路或軌道交通工程工作經驗不少于 5年 。
表1-6-2 各工區(qū)主要人員及其他要求
標段:NZZ-1標
項目 |
要求 |
|||
各工區(qū)項目經理部主要人員 |
人員 |
數量(人/工區(qū)) |
資格要求 |
|
工區(qū)項目經理 |
1人 |
壹級建造師注冊證書( 專業(yè)要求:土建工區(qū):鐵路或市政公用工程;機電工區(qū):鐵路或市政公用或機電工程 ),高級工程師或以上職稱,10年(含)以上鐵路工程或軌道交通工程項目管理工作經驗(擔任過項目經理、副經理、技術負責人職位均可) 。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 |
||
工區(qū)技術負責人 |
1人 |
高級工程師職稱,10年(含)以上鐵路工程或軌道交通工程項目管理工作經驗(擔任過項目經理、副經理、技術負責人、項目管理機構部門負責人職位均可),從事項目技術工作10年(含)以上。職稱專業(yè)或學歷專業(yè)要求: 土建工區(qū):土木工程類;機電工區(qū) :機電 工程類 。 |
||
工區(qū)安全官 |
1人 |
高級工程師或以上職稱或取得注冊安全工程師資格,10年(含)以上類似工程建設安全管理工作經驗。 |
||
工區(qū)生產副經理 |
3人/工區(qū) |
高級工程師或以上職稱,8年(含)以上類似工程項目管理工作經驗。 |
||
工區(qū)質量負責人 |
1人 |
高級工程師或以上職稱,8年(含)以上類似工程項目相關工作經驗,從事項目質量管理工作5年(含)以上。 |
||
工區(qū)安全負責人 |
1人 |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C證),高級工程師或以上職稱,8年(含)以上類似工程項目相關工作經驗,任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5年(含)以上。 |
||
工區(qū)地質工程師 (僅適用于 土建工區(qū) ) |
1人 |
高級工程師或以上職稱,10年(含)以上類似工程項目相關工作經驗,從事地質工作8年(含)以上。 |
||
工區(qū)試驗負責人 |
1人 |
具有國家規(guī)定試驗從業(yè)資格,工程師或以上職稱,8年(含)以上類似工程項目相關工作經驗,從事工程試驗工作5年(含)以上。 |
||
其他工程師 |
21人/工區(qū) |
具備中級工程師及以上職稱的人數比例不少于40%。 |
||
分包 |
主體結構、關鍵工程不得分包。 分包的具體要求: / 。 |
|||
專用設備 |
1 |
土壓盾構8臺,隧道外徑8.5m,隧道內徑7.7m; |
||
2 |
土壓TBM雙模盾構4臺,隧道外徑8.5m,隧道內徑7.7m。 |
|||
其他 |
1.投標人應按第一章招標公告附件2《投標人聲明》要求的格式和內容簽字并蓋單位公章。 2. 本項目管理機構實行兩級管理,分為總承包項目經理部和工區(qū)項目經理部。對于第一章招標公告附件“表 1-5” 、“表 1-6” 規(guī)定的人員,擬投入人員須與投標人具有有效的勞動和社保關系,總承包項目經理部、各工區(qū)項目經理部均應獨立配備相應人員,不得相互兼任。 |
注:1.上述人員須與投標人具有有效的勞動和社保關系;以聯合體投標的,上述人員須與聯合體牽頭人或成員方具有有效的勞動和社保關系。投標人填報的個人鐵路工程項目業(yè)績在鐵路工程監(jiān)督管理信息系統(tǒng)有記錄的,兩者信息應一致,評標委員會和招標人查證不實的,投標人將承擔被否決投標的后果。
2.允許投標人使用一套人員配置參加多個標段的投標,但最多只能中標一個標段。
3.本表所列人員投標人須按投標函的格式承諾,中標后在中標通知書發(fā)出之日起 5 日內向招標人報送滿足招標文件相應資格要求的人員。
4. 工區(qū)安全官是指由施工法人單位任命派駐至工區(qū)項目經理部,專職行使對施工項目部質量安全工作的監(jiān)督管理權力,獨立于項目管理體系的專職質量安全管理人員。
5. 類似工程項目管理工作經驗或相關工作經驗包括鐵路或軌道交通或公路等工程,其中鐵路或軌道交通工程工作經驗不少于 5年 。
6. “表 1-5”、“表1-6”規(guī)定的人員崗位、數量及資格要求 、專用設備是招標最低要求,投標人可在滿足招標最低要求的前提下自行配備相關人員和專用設備。項目實施過程中發(fā)包人可按照工程需求要求承包人增加相應崗位人員及專用設備。
標段:NZZ-2標
項目 |
要求 |
|||
各工區(qū)項目經理部主要人員 |
人員 |
數量(人/工區(qū)) |
資格要求 |
|
工區(qū)項目經理 |
1人 |
壹級建造師注冊證書( 專業(yè)要求:土建工區(qū):鐵路或市政公用工程;機電工區(qū):鐵路或市政公用或機電工程 ),高級工程師或以上職稱,10年(含)以上鐵路工程或軌道交通工程項目管理工作經驗(擔任過項目經理、副經理、技術負責人職位均可)。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 |
||
工區(qū)技術負責人 |
1人 |
高級工程師職稱,10年(含)以上鐵路工程或軌道交通工程項目管理工作經驗(擔任過項目經理、副經理、技術負責人、項目管理機構部門負責人職位均可),從事項目技術工作10年(含)以上。職稱專業(yè)或學歷專業(yè)要求: 土建工區(qū):土木工程類;機電工區(qū) :機電 工程類 。 |
||
工區(qū)安全官 |
1人 |
高級工程師或以上職稱或取得注冊安全工程師資格,10年(含)以上類似工程建設安全管理工作經驗。 |
||
工區(qū)生產副經理 |
3人/工區(qū) |
高級工程師或以上職稱,8年(含)以上類似工程項目管理工作經驗。 |
||
工區(qū)質量負責人 |
1人 |
高級工程師或以上職稱,8年(含)以上類似工程項目相關工作經驗,從事項目質量管理工作5年(含)以上。 |
||
工區(qū)安全負責人 |
1人 |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C證),高級工程師或以上職稱,8年(含)以上類似工程項目相關工作經驗,任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5年(含)以上。 |
||
工區(qū)地質工程師 (僅適用于 土建工區(qū) ) |
1人 |
高級工程師或以上職稱,10年(含)以上類似工程項目相關工作經驗,從事地質工作8年(含)以上。 |
||
工區(qū)試驗負責人 |
1人 |
具有國家規(guī)定試驗從業(yè)資格,工程師或以上職稱,8年(含)以上類似工程項目相關工作經驗,從事工程試驗工作5年(含)以上。 |
||
其他工程師 |
21人/工區(qū) |
具備中級工程師及以上職稱的人數比例不少于40%。 |
||
分包 |
主體結構、關鍵工程不得分包。 分包的具體要求: / 。 |
|||
專用設備 |
1 |
土壓盾構3臺,隧道外徑8.5m,隧道內徑7.7m; |
||
2 |
土壓TBM雙模盾構2臺,隧道外徑8.5m,隧道內徑7.7m; |
|||
3 |
泥水盾構2臺,隧道外徑8.5m,隧道內徑7.7m; |
|||
4 |
泥水盾構1臺,隧道外徑13.1m,隧道內徑12m; |
|||
5 |
節(jié)段預制拼裝架橋機2臺。 |
|||
其他 |
1.投標人應按第一章招標公告附件2《投標人聲明》要求的格式和內容簽字并蓋單位公章。 2. 本項目管理機構實行兩級管理,分為總承包項目經理部和工區(qū)項目經理部。對于第一章招標公告附件“表 1-5” 、“表 1-6” 規(guī)定的人員,擬投入人員須與投標人具有有效的勞動和社保關系,總承包項目經理部、各工區(qū)項目經理部均應獨立配備相應人員,不得相互兼任。 |
注:1.上述人員須與投標人具有有效的勞動和社保關系;以聯合體投標的,上述人員須與聯合體牽頭人或成員方具有有效的勞動和社保關系。投標人填報的個人鐵路工程項目業(yè)績在鐵路工程監(jiān)督管理信息系統(tǒng)有記錄的,兩者信息應一致,評標委員會和招標人查證不實的,投標人將承擔被否決投標的后果。
2.允許投標人使用一套人員配置參加多個標段的投標,但最多只能中標一個標段。
3.本表所列人員投標人須按投標函的格式承諾,中標后在中標通知書發(fā)出之日起 5 日內向招標人報送滿足招標文件相應資格要求的人員。
4. 工區(qū)安全官是指由施工法人單位任命派駐至工區(qū)項目經理部,專職行使對施工項目部質量安全工作的監(jiān)督管理權力,獨立于項目管理體系的專職質量安全管理人員。
5. 類似工程項目管理工作經驗或相關工作經驗包括鐵路或軌道交通或公路等工程,其中鐵路或軌道交通工程工作經驗不少于 5年 。
6. “表 1-5”、“表1-6”規(guī)定的人員崗位、數量及資格要求 、專用設備是招標最低要求,投標人可在滿足招標最低要求的前提下自行配備相關人員和專用設備。項目實施過程中發(fā)包人可按照工程需求要求承包人增加相應崗位人員及專用設備。
標段:NZZ-3標
項目 |
要求 |
|||
各工區(qū)項目經理部主要人員 |
人員 |
數量(人/工區(qū)) |
資格要求 |
|
工區(qū)項目經理 |
1人 |
壹級建造師注冊證書( 專業(yè)要求:土建工區(qū):鐵路或市政公用工程;機電工區(qū):鐵路或市政公用或機電工程 ),高級工程師或以上職稱,10年(含)以上鐵路工程或軌道交通工程項目管理工作經驗(擔任過項目經理、副經理、技術負責人職位均可)。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 |
||
工區(qū)技術負責人 |
1人 |
高級工程師職稱,10年(含)以上鐵路工程或軌道交通工程項目管理工作經驗(擔任過項目經理、副經理、技術負責人、項目管理機構部門負責人職位均可),從事項目技術工作10年(含)以上。職稱專業(yè)或學歷專業(yè)要求: 土建工區(qū):土木工程類;機電工區(qū) :機電 工程類 。 |
||
工區(qū)安全官 |
1人 |
高級工程師或以上職稱或取得注冊安全工程師資格,10年(含)以上類似工程建設安全管理工作經驗。 |
||
工區(qū)生產副經理 |
3人/工區(qū) |
高級工程師或以上職稱,8年(含)以上類似工程項目管理工作經驗。 |
||
工區(qū)質量負責人 |
1人 |
高級工程師或以上職稱,8年(含)以上類似工程項目相關工作經驗,從事項目質量管理工作5年(含)以上。 |
||
工區(qū)安全負責人 |
1人 |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C證),高級工程師或以上職稱,8年(含)以上類似工程項目相關工作經驗,任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5年(含)以上。 |
||
工區(qū)地質工程師 (僅適用于 土建工區(qū) ) |
1人 |
高級工程師或以上職稱,10年(含)以上類似工程項目相關工作經驗,從事地質工作8年(含)以上。 |
||
工區(qū)試驗負責人 |
1人 |
具有國家規(guī)定試驗從業(yè)資格,工程師或以上職稱,8年(含)以上類似工程項目相關工作經驗,從事工程試驗工作5年(含)以上。 |
||
其他工程師 |
21人/工區(qū) |
具備中級工程師及以上職稱的人數比例不少于40%。 |
||
分包 |
主體結構、關鍵工程不得分包。 分包的具體要求: / 。 |
|||
專用設備 |
1 |
土壓盾構10臺,隧道外徑8.5m,隧道內徑7.7m; |
||
2 |
泥水盾構4臺,隧道外徑8.5m,隧道內徑7.7m。 |
|||
其他 |
1.投標人應按第一章招標公告附件2《投標人聲明》要求的格式和內容簽字并蓋單位公章。 2. 本項目管理機構實行兩級管理,分為總承包項目經理部和工區(qū)項目經理部。對于第一章招標公告附件“表 1-5” 、“表 1-6” 規(guī)定的人員,擬投入人員須與投標人具有有效的勞動和社保關系,總承包項目經理部、各工區(qū)項目經理部均應獨立配備相應人員,不得相互兼任。 |
注:1.上述人員須與投標人具有有效的勞動和社保關系;以聯合體投標的,上述人員須與聯合體牽頭人或成員方具有有效的勞動和社保關系。投標人填報的個人鐵路工程項目業(yè)績在鐵路工程監(jiān)督管理信息系統(tǒng)有記錄的,兩者信息應一致,評標委員會和招標人查證不實的,投標人將承擔被否決投標的后果。
2.允許投標人使用一套人員配置參加多個標段的投標,但最多只能中標一個標段。
3.本表所列人員投標人須按投標函的格式承諾,中標后在中標通知書發(fā)出之日起 5 日內向招標人報送滿足招標文件相應資格要求的人員。
4. 工區(qū)安全官是指由施工法人單位任命派駐至工區(qū)項目經理部,專職行使對施工項目部質量安全工作的監(jiān)督管理權力,獨立于項目管理體系的專職質量安全管理人員。
5. 類似工程項目管理工作經驗或相關工作經驗包括鐵路或軌道交通或公路等工程,其中鐵路或軌道交通工程工作經驗不少于 5年 。
6. “表 1-5”、“表1-6”規(guī)定的人員崗位、數量及資格要求 、專用設備是招標最低要求,投標人可在滿足招標最低要求的前提下自行配備相關人員和專用設備。項目實施過程中發(fā)包人可按照工程需求要求承包人增加相應崗位人員及專用設備。
附件 2:投標人聲明
投標人聲明
本招標項目招標人及招標監(jiān)管機構:
我方 (投標人或聯合體全稱)就參加 (招標項目名稱) (標段)投標工作,作出鄭重聲明:
一、我方保證投標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實的。如我方成為本項目中標候選人,我方同意并授權招標人將我方投標文件商務部分的人員、業(yè)績等信息進行公開。
二、我方保證在本項目投標中不與其他單位串通投標,不出讓投標資格,不向招標人或評標委員會成員行賄。
三、我方保證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否則投標無效:
(1)為招標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2)為本標段前期準備提供設計或咨詢服務的,但設計施工總承包的除外;
(3)為本標段的監(jiān)理人;
(4)為本標段的代建人;
(5)為本標段提供招標代理服務的;
(6)與本標段的監(jiān)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標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的;
(7)與本標段的監(jiān)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標代理機構相互控股或參股的;
(8)與本標段的監(jiān)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標代理機構相互任職或工作的;
(9)被責令停產停業(yè)、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zhí)照;
(10)被暫停或取消投標資格的,且在處罰范圍和期限內的;
(11)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內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或重大工程質量問題的;
(13)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且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
(14)與本標段的其他投標人為同一個單位負責人;
(15)與本標段的其他投標人存在控股、管理關系。
注:(9)-(12)規(guī)定的情形,應以鐵路監(jiān)管部門或行政主管部門或司法機關出具的有關文件為依據;(14)(15)規(guī)定的情形,同一聯合體內各成員之間不受限制。
四、我方承諾,中標后本項目擬派的各工區(qū)項目經理和安全員不在其他在建項目中兼職。
五、我方承諾,擬投入本項目的管理團隊和專業(yè)技術人員都是本單位正式人員,都在本單位繳納社保,不存在持證人注冊單位與實際工作單位不符、買賣租借(專業(yè))資格(注冊)證書等“掛證”違法違規(guī)行為。
六、我方承諾,中標后不轉包或違法分包,在施工過程中,嚴格執(zhí)行安全生產相關管理規(guī)定;依法按照國家、省、市的有關規(guī)定發(fā)包勞務或使用自有勞務隊伍,依法按時足額支付工程款給分包單位(如有)和支付工資給勞務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資。
七、我方承諾,切實落實國家、省、市關于用工實名制和工人工資支付分賬管理的各項規(guī)定。中標后將利用信息技術手段,采用人臉、指紋、虹膜等生物識別技術進行電子打卡,實施考勤管理,對施工現場人員建立基本信息檔案、實行實名制管理的制度并按照工程進度將建筑工人工資通過本企業(yè)在銀行開設的工資專用賬戶按時足額支付。我公司對實名制管理負總責。若本項目在經招標人認可后,部分專業(yè)工程依法分包或實行勞務分包的,我公司對專業(yè)分包企業(yè)和勞務分包企業(yè)實施統(tǒng)一管理,監(jiān)督其用工企業(yè)按時足額支付作業(yè)工人工資,督促落實實名制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標人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監(jiān)督、檢查。
八、與我方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與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其他單位包括: 。(注:本條由投標人如實填寫,如有,應列出全部滿足招標公告資質要求的相關單位的名稱;如無,則填寫“無”。聯合體投標的,列出滿足要求的聯合體牽頭方所屬二級單位即可。)
九、我方擬委派專職安全員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運輸與排放管理員,嚴格遵守建設工程余泥渣土運輸與排放管理制度,執(zhí)行“一不準進、三不準出”規(guī)定,選擇合法的余泥渣土運輸單位及排放點。
十、若我方遞交的投標擔保為銀行保函或保證保險形式的,我方承諾投標擔保真實、有效。
十一、 我方承諾在中標通知書發(fā)出前發(fā)生違反招標文件資格審查信譽要求情形的,我司將放棄中標候選人、合同簽訂人資格。
十二、如我方違反上述保證,或本聲明陳述與事實不符,一經查實將按相關規(guī)定進行信用記錄。我方對失信行為產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其中,本聲明陳述與事實不符的,將依法接受監(jiān)管部門的處罰。
特此聲明。
投標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蓋單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_______ (簽字)
日期: ___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
注:聯合體投標的,聯合體成員應逐一在“聲明企業(yè)”中列出,只需加蓋聯合體牽頭人印章即可。
附件 3:聯合體投標登記承諾函
聯合體投標登記承諾函
本招標項目招標人及招標監(jiān)管機構:
本單位就參加 項目投標工作,作出鄭重聲明:
1.各方自愿組成聯合體,本單位 (單位名稱)作為聯合體的牽頭方, (聯合體成員單位名稱)為聯合體成員,共同參加本項目的投標。
2.本單位合法代表聯合體各成員負責本項目投標登記、資格審查、投標文件編制和合同談判等活動,代表聯合體提交和接收相關資料、信息及指示,處理與之有關的一切事務,并負責合同采購及實施階段的主辦、組織和協(xié)調工作,本單位以聯合體的名義簽署蓋章的上述各項文件和其以聯合體名義所作出的一切行為效力及于全體聯合體成員。
3.聯合體各成員承諾將嚴格按照招標文件及其附件、項目合同(含各類附件)等的約定承擔相應的責任及義務,并就本項目合同約定的事項對招標人承擔連帶責任。
4.本單位承諾,已獲得 (聯合體各成員單位)授權委托,由本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人員作為聯合體的代理人,代理人的代理權限為:
以聯合體各方的名義簽署蓋章、提交、澄清、說明、補正、遞交、撤回、修改本項目的投標文件、接收招標人的相關資料、信息和指示,組織、協(xié)調、處理一切與投標有關的事宜。
代理人在代理權限范圍內以聯合體各方的名義實施的行為,聯合體各方均予以承認,產生的法律后果由聯合體各方承擔。
5.本單位承諾,聯合體所有成員方自投標登記始至本項目合同簽訂止,所有成員方不得變更。如有違反,可依法被取消中標候選資格,并接受相應處罰。
6.本承諾函自簽署蓋章之日起生效。
[以下無正文]
投標人(列明所有成員方名稱):
聯合體牽頭方名稱(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