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穗發(fā)改投資[2009]10號、穗計社[2004]112號批準,并且本工程具有施工圖審查證明文件及資金證明,廣州工程總承包集團有限公司現對廣州新圖書館項目智能化系統工程施工進行施工專業(yè)承包公開招標,選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稱:廣州新圖書館項目智能化系統
二、項目代建單位/招標單位:廣州工程總承包集團有限公司
項目委托單位:廣州市重點公共建設項目管理辦公室
業(yè)主單位:廣州市文化局
聯系人:張工 聯系電話:020-38283880-803
招標代理機構:廣東省機電設備招標公司
聯系人:鐘工、劉工 聯系電話:020-83546050/83543314
招標監(jiān)督機構:廣州市建設工程招標管理辦公室
投訴電話:020-28866214
三、建設地點:廣州市天河區(qū)珠江新城中心東部J2-6地塊
四、項目概況
廣州新圖書館項目是廣州市重點建設項目,建成后將成為廣州市又一標志性建筑。項目規(guī)劃占地2.1萬平方米,為地下2層、地上10層的公共建筑,建筑總高度約50米,基坑開挖深度14米,建筑面積約9.8萬平方米。項目總投資約為人民幣9.24億元。
五、標段劃分及各標段招標內容、規(guī)模和預計發(fā)包價:
序號 | 項目名稱 | 工程范圍 |
1 | 綜合布線系統 | 綜合布線系統的供貨、安裝和測試,包括線管、線槽的采購和敷設等 |
2 | 計算機網絡系統 | 各層交換機等設備安裝、調試,包含設備(系統)供電施工。 |
3 | 有線電視系統 | 整個有線電視系統的線、管、槽敷設 |
4 | 安全防范系統集成 | 安全防范系統集成系統的設備供貨、安裝和測試,包括:至被集成系統(設備)完成集成所需的管、線、槽的采購和敷設,含設備(系統)供電和集成所需的交換機(如有)的供貨等 |
5 | 閉路電視監(jiān)控系統 | 閉路電視監(jiān)控系統的設備供貨、安裝和測試,包括:線管、線槽的采購和敷設;設備(系統)供電;集成所需的交換機(如有)等 |
6 | 停車管理系統 | 停車管理系統的設備供貨、安裝和測試,包括:管、線、槽的采購和敷設;設備(系統)供電。 |
7 | 建筑設備管理系統(BMS) | 建筑設備管理系統的設備供貨、安裝和測試,包括:至被集成系統(設備)完成集成所需的管、線、槽的采購和敷設,含設備供電和集成所需的交換機(如有)的供貨等 |
8 | 多媒體公共
| 包含公共顯示終端設備的供貨、安裝和調試,包括:線管、線槽的采購和敷設;設備(系統)供電;聯網所需的交換機(如有)等 |
9 | 包含公共顯示終端設備的供貨、安裝和調試(包括電子門鎖),包括:管、線、槽的采購和敷設;設備(系統)供電;聯網所需的交換機(如有)等 | |
10 | 智能照明系統 | 包含公共顯示終端設備的供貨、安裝和調試(不含照明燈具),包括:去被控照明燈具(電箱)管、線、槽的采購和敷設;設備(系統)供電等 |
11 | 緊急呼叫系統 及巡更系統 | 整個緊急呼叫系統及巡更系統設備的供貨、安裝和調試及線、管、槽采購和敷設。 |
12 | 建筑設備監(jiān)控系統(BAS) | 建筑設備監(jiān)控系統的設備供貨、安裝和測試(包括空氣處理機和新風處理機組的溫度等自動控制,電動二通閥除外),包括:至被被控系統(設備)完成控制所需的管、線、槽的采購和敷設,含設備供電和聯網所需的交換機(如有)的供貨等。 |
13 | 影音會議系統 | 影音會議系統的設備供貨、安裝和測試(包括影音會議系統的視頻、音頻、控制和會議系統),包括:線管、線槽的采購和敷設;設備(系統)供電; |
14 | 火災漏電報警系統 | 火災漏電報警系統的設備供貨、安裝和測試(含:系統的組網,互感器的供貨、安裝等),包括:至被監(jiān)控設備所需的管、線、槽的采購和敷設,含設備供電等。 |
15 | 公共廣播系統 | 公共廣播系統整個系統的設備供貨、安裝和調試及線、管、槽采購和敷設(包含引至消防控制柜的廣播聯動線、管、槽采購和敷設)。 |
包括以上(但不限于)內容的深化設計、設備采購及安裝:全面負責智能化系統的調試及相關設備的聯動調試工作;并對竣工驗收實施管理;以及專業(yè)工程管理配合服務。
4、合同價款根據招標文件及施工合同約定的計價方式進行計價和結算。
六、資金來源:廣州市財政撥款
七、報名及遞交資格審查申請文件時間[i]:
報名開始日期(含本日): 2010 年 2 月 22 日
報名截止日期(含本日): 2010 年 2 月 23 日
報名時間:上午: 9:00 ———- 11:30,下午: 13:30 ——-- 16:00 。
如報名參加投標的申請人數量過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競爭時,招標人在確認正式投標人之前,可以發(fā)出補充公告,適當延長報名時間。
八、報名及遞交資格審查申請文件地點:
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廣州市天河區(qū)天潤路333號)
九、投標人合格條件:
1、投標人參加投標的意思表達清楚,投標人代表被授權有效。
2、投標人均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fā)的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按國家法律經營。
3、投標人均持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企業(yè)資質證書及安全生產許可證;
4、投標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①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fā)的建筑智能化工程設計與施工壹級資質,或②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fā)的建筑智能化工程專業(yè)承包壹級資質。
5、投標人擬擔任本工程項目負責人的人員為 機電專業(yè) 壹 級注冊建造師,持有項目經理安全培訓考核合格證(B類);
注:建造師的專業(yè)及等級標準按《注冊建造師執(zhí)業(yè)管理辦法(試行)》及《注冊建造師執(zhí)業(yè)工程規(guī)模標準(試行)》
6、遵守《施工總承包單位安全總責承諾書》的承諾書。(適用于有施工總承包單位的施工專業(yè)承包招標項目)
7、投標人自2007年 1 月 1日至今在廣州地區(qū)完成過質量合格的類似工程業(yè)績(類似工程是指第4點所述資質級別的低一個等級方能承接的工程)。需同時提供中標通知書、施工合同、竣工驗收報告或竣工驗收證明(造價以中標通知書為準)。如以上資料不能證明業(yè)績規(guī)模的技術指標(指面積、高度、跨度、管徑等)的,須另提供可證明業(yè)績技術指標的其他資料。
注:1、中標通知書應由以下單位確認: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廣東省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前廣州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前廣州市番禺區(qū)建設工程交易中心(招標中心)、前廣州市花都區(qū)建設工程招標管理辦公室、前廣州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建設工程交易中心以及從化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增城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
2、單獨招標的專業(yè)工程業(yè)績,需同時提供中標通知書、施工合同、竣工驗收報告或竣工驗收證明。由總承包單位依法分包的專業(yè)工程業(yè)績,只需同時提供總承包單位的中標通知書(復印件)、經業(yè)主和總承包單位確認的總包和分包合同、竣工驗收報告或竣工驗收證明。
8、投標人已按照附件三的內容簽署蓋章的投標申請人聲明。
9、關于聯合體投標: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10、資格審查前,投標人須建立企業(yè)誠信檔案(A類IC卡)及擬擔任本工程項目負責人須是本企業(yè)誠信檔案(A類IC卡)中的在冊人員。
十、正式投標人的確定方式:
方式三(適用擇優(yōu)方式)
1、滿足資格審查合格條件的投標申請人多于等于5名且少于等于30名時,取全部滿足資格審查合格條件的投標申請人為正式投標人。
2、滿足資格審查合格條件的投標申請人超過30名時,擇優(yōu)選取誠信綜合評價排名前 30名成為正式投標人(誠信綜合評價排名以資格審查結束的次日,廣州城市建設網站和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網站上公布的企業(yè)排名為準,其中,市政公用工程的招標項目以市政公用工程企業(yè)排名為準,其他的以施工企業(yè)排名為準)。
3、滿足資格審查合格條件的投標申請人不足5名時為招標失敗。招標人分析招標失敗原因,修正招標方案,報有關管理部門核準后,重新組織招標。
十一、招標人因兩次或多次招標失敗,需申請改變招標方式或不招標的,其最后一次公開招標應取消投標人業(yè)績資格條件。
十二、接受報名及資格審查。
十三、本工程依法根據《關于轉發(fā)〈廣東省建設廳關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招標投標設立最高報價值辦法〉的通知》(穗建筑[2006]539號)設置招標控制價。
十四、投標申請人報名時須提交的資料詳見附件二《投標申請人報名提交資料一覽表》,(一式 3份, 1份正本 2份副本,若正本與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為準),投標申請人在資格審查申請文件中載明的所有承諾性意思表示的有效期應不少于 120 天,《投標申請人報名提交資料一覽表》中沒有要求提交的資料,不作為資審不合格的依據。
十五、投標單位應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準時參加搖珠會,搖珠會在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見證下進行,具體時間另行書面通知。
十六、投標單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標文件中任何違法及不公平內容向廣州市建設工程招投標管理辦公室署名投訴。
十七、本公告在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網站(網址:http://www.gzzb.gd.cn)和廣東省機電設備招標公司(網址:http://www.chinaguangdongbidding.com)等媒體發(fā)布,本公告的修改、補充,在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網站發(fā)布。本公告在各媒體發(fā)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處,以在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網站發(fā)布的文本為準。
十八、本招標公告及招標文件使用GZZB200612-018-1招標文件范本。本公告與范本內容不同之處均以下劃線標明,所有標明下劃線部分屬于本公告的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樣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