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長春市政府采購中心受長春農業(yè)博覽園委托,對長春農業(yè)博覽園LED顯示屏及安裝設備進行國內競爭性談判采購,茲邀請合格的供應商前來報價。
一、政府集中采購機構:長春市政府采購中心
二、采購人:長春農業(yè)博覽園
三、項目名稱:長春農業(yè)博覽園LED顯示屏及安裝設備競爭性談判
四、采購預算:本項目的采購計劃編號:2011-12-3022
計劃編號預算總額(元)預算內資金(元)預算外資金(元)自籌資金(元)
2011-12-302260510000605100
五、資格審查方法:資格后審
六、報價有效期:為 60 日歷天(從投標截止之日算起)
七、答疑會時間:2012 年 01 月 04 日 10 時 00 分
八、答疑會地址:長春市政府采購中心
九、報價文件份數(shù): 一份正本 三份副本
十、發(fā)放談判文件起始時間:2011 年 12 月 30 日 10 時 00 分
十一、發(fā)放談判文件截止時間:2012 年 01 月 06 日 09 時 30 分
十二、發(fā)放談判文件地址:網(wǎng)上免費下載
十三、遞交報價文件開始時間:2012 年 01 月 06 日 09 時 00 分
十四、遞交報價文件截止時間:2012 年 01 月 06 日 09 時 30 分
十五、遞交報價文件地址:長春市政府采購中心
十六、談判會時間:2012 年 01 月 06 日 09 時 30 分
十七、談判會地址:長春市政府采購中心
十八、采購內容:LED顯示屏及安裝工程
十九、交貨地點:采購人指定
二十、付款方式:分期付款
1、合同簽訂后付合同造價80%。 2、設備全部交付、安裝調試竣工驗收后支付合同造價15%。 3、剩余5%的保修金兩年后一周內付清。
二十一、交貨期:采購合同簽訂之日起9天
二十二、報價人資質要求:符合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本項目特定要求詳見招標文件。
二十三、貨物質量要求:合格
二十四、售后服務:質保期兩年, 兩年內免費維修。對采購方技術人員進行設備操作培訓。
二十五、談判保證金:2000元
二十六、評標方法:最低價法
補充說明
集中采購機構:長春市政府采購中心
地址:長春市普陽街3177號長春市政務中心二樓(長春市政府采購中心)
郵政編碼:130011
傳真:0431-88779609
聯(lián)系人:
魏子奇 電話:88779602
耿聆 電話:88779607
采購人名稱:長春市農博園
項目負責人:金光國
聯(lián)系電話:0431-84558723
地 址:
郵 編:
長春市政府采購中心
長春農業(yè)博覽園LED顯示屏及安裝設備競爭性談判采購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