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嵊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購招標公告
(政府采購SZC2012-39)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財政部第18號令《政府采購貨物與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等法律規(guī)定,嵊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受嵊州市公安局委托,對嵊州市公安局治安拘留所弱電系統(tǒng)設備及安裝項目進行公開招標采購,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采購代理機構:嵊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二、采購人:嵊州市公安局 三、采購項目:嵊州市公安局治安拘留所弱電系統(tǒng)設備及安裝項目 四、采購內(nèi)容:弱電系統(tǒng)(具體要求詳見招標文件第六部分《技術需求書》中描述的設備清單、技術要求等)。 五、采購方式:公開招標 六、投標資格: 1.符合政府采購法對投標主體的要求; 2.投標人注冊資金不低于200萬元,具有國內(nèi)獨立法人資格、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3. 計算機信息系統(tǒng)集成貳級及以上資質; 4. 具有建筑智能化工程專業(yè)承包資質叁級及以上資質;具備省建設廳頒發(fā)的安全生產(chǎn)許可證; 5.具備監(jiān)控工程建設及售后保障服務能力,簽訂合同時須提供主要設備原廠家售后服務質量保證承諾函。 七、報名時隨帶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及復印件、法人代表授權委托書、投標保證金繳納收據(jù),及滿足上述投標資格中第3、4點要求的資料,須提供原件、復印件,復印件須加蓋公章,原件核對后歸還。 八、在報名時交納1.8萬元投標保證金(銀行匯票、現(xiàn)金、電匯或轉賬),戶名:嵊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開戶行:紹興銀行嵊州支行;帳號:0934001115527200020)。以入銀行帳戶和開具嵊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財務室的保證金收據(jù)為準。報名及開標時須提供嵊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開具的投標保證金收據(jù)。 九、報名及領取招標文件時間:自2012年6月20日起至2012年7月2日下午五時止(節(jié)假日除外)。 十、報名地點:嵊州市經(jīng)濟開發(fā)區(qū)雙塔路99號,嵊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三樓。 十一、投標截止時間:2012年7月12日上午9時30分止。 十二、開標時間:2012年7月12日上午9時30分整。 十三、開標會地點:嵊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一樓。 聯(lián)系人:張女士、倪女士、潘女士 聯(lián)系電話:0575-83360392 采購單位聯(lián)系人及聯(lián)系電話:蔣先生 0575-83135265 以上詳情同時可在《浙江政府采購網(wǎng)》和《嵊州市公共資源交易網(wǎng)》上查詢。 嵊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2012年6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