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等有關規(guī)定,嵊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受嵊州市公安局委托,就治安拘留所弱電系統(tǒng)設備及安裝項目進行公開招標,歡迎國內合格的供應商前來投標。
一、招標項目編號:2012-39
采購組織類型:政府集中采購
二、招標項目概況(內容、用途、數(shù)量、簡要技術要求等):
序號 |
標項內容 |
數(shù)量 |
單位 |
預算金額(萬元) |
簡要技術要求、用途 |
備注 |
1 |
治安拘留所弱電系統(tǒng)設備及安裝項目 |
1.0 |
空 |
180.29 |
|
|
三、投標供應商資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購法對投標主體的要求
2.投標人注冊資金不低于200萬元,具有國內獨立法人資格、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3.計算機信息系統(tǒng)集成貳級及以上資質
4.具有建筑智能化工程專業(yè)承包資質叁級及以上資質
具備省建設廳頒發(fā)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5.具備監(jiān)控工程建設及售后保障服務能力,簽訂合同時須提供主要設備原廠家售后服務質量保證承諾函。
四、招標文件的發(fā)售時間及地點等:
時間:2012年6月20日至2012年7月2日(雙休日及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00
地點:嵊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三樓
標書售價(元):每本0(售后不退)
五、投標截止時間:2012年7月12日 09:30
六、投標地點:嵊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一樓
七、開標時間:2012年7月12日 09:30
八、開標地點:嵊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一樓
九、投標保證金:
投標保證金:18000.0
交付方式:銀行匯票、現(xiàn)金、電匯或轉賬
收款單位(戶名):
開戶銀行:
銀行賬號:
十、其他事項:
1、投標人購買標書時應提交的資料:報名時隨帶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及復印件、法人代表授權委托書、投標保證金繳納收據(jù),及滿足上述投標資格中第3、4點要求的資料,須提供原件、復印件,復印件須加蓋公章,原件核對后歸還。
2、
聯(lián)系方式
采購代理機構名稱:嵊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地點:嵊州市經濟開發(fā)區(qū)雙塔路99號
聯(lián)系人:張女士、倪女士、潘女士、蔣先生
聯(lián)系電話:0575-83360392、0575-83135265
傳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