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加談判的供應商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在中國境內注冊,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法人企業(yè)(須提供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稅務登記證、法人授權委托書及委托人身份證等。以上資料中法人授權委托書及委托人身份證應提供原件,其他資質文件提供加蓋投標企業(yè)鮮章的復印件或掃描件)
(2)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物資設備和專業(yè)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本次政府采購的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紀記錄。
(6)本次采購中的主要設備(在第四部分采購設備技術參數(shù)中已列明),非投標產品制造商必須獲得該產品的經銷授權許可。
(7)談判文件中規(guī)定的和法律、行政法規(guī)中有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等。
(8)投標方具有省級以上安全技術防范工程設計、施工、維護資質;
(9)投標方應通過ISO9001-2008質量管理認證;
(10)投標方須在涼山地區(qū)設有售后服務機購;
(11)所投核心產品( 攝像機、硬盤錄像機),投標方如非產品廠家,中標后須提供生產廠商針對該項目授權書及售后服務承諾書原件(加蓋原廠商鮮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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