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封市公安局會議終端及附屬設備項目招標公告招標編號為:汴財(2013)138號招標公告于2013年12月3日在《開封市公共資源交易信息網》、《河南省政府采購網》和《中國采購與招標網》上同時發(fā)布,并同時發(fā)售招標文件。
原招標公告中的第四項供應商資格、資質要求:“3、投標人應具有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貳級(含貳級)以上資質;”變更為刪除本項要求,原公告其它內容不變。
原招標文件中第二章前附表19條資質要求:“投標人應具有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貳級(含貳級)以上資質;”變更為刪除本項要求,原招標文件其它內容不變。
原招標文件第61頁付款方式為:“貨物全部到達采購人指定地點并安裝調試完畢后付合同價款的90%,經驗收合格后,付合同價款的5%,質保期滿后付清”
現變更為:“簽訂合同前乙方支付甲方5%履約保證金,簽訂合同后待貨物驗收合格審計后,按審計結果支付價款。履約保證金轉為質量保證金,三年內無質量和服務問題期滿后30日歷天內付清。”
特此公告
采購單位:開封市公安局
代理機構:河南省機電設備國際招標有限公司
2013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