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以下簡稱“我中心”)受廣州市荔灣區(qū)司法局的委托,擬對廣州市荔灣區(qū)司法局業(yè)務軟件平臺升級及視頻終端改造(公共法律服務大廳及軟件平臺建設)采購項目進行公開招標采購,歡迎符合資格條件的供應商參加投標。現(xiàn)將該項目采購文件(CZ2015-0121,請點擊打開)進行公示,期間為2015年4月1日至2015年4月9日。
一、 招標文件編號:CZ2015-0121。
二、 采購項目名稱:廣州市荔灣區(qū)司法局業(yè)務軟件平臺升級及視頻終端改造(公共法律服務大廳及軟件平臺建設)采購項目。
三、 項目類別:服務類。
四、 采購方式:公開招標。
五、 項目內容及需求:
(一)采購內容:1.法律服務大廳建設(叫號系統(tǒng)、評價系統(tǒng)、視頻監(jiān)控、視頻會議系統(tǒng)、網(wǎng)絡布線);2.公共法律服務平臺建設的軟件開發(fā)和推廣應用;3.移動互動系統(tǒng)的開發(fā)和推廣應用;4.支持平臺運行的軟硬件環(huán)境建設。本次采購產品為非進口產品(進口產品指通過中國海關報關驗放進入中國境內且產自關境外的產品)。
(二)技術要求:詳見招標文件。
(三)最高限價:人民幣壹佰壹拾陸萬元整(¥1,160,000.00)。
(四)實施地點:廣州市荔灣區(qū)司法局指定地點。
(五)工期要求:必須在合同簽訂后120個日歷日內完成供貨、實施和驗收。
六、 投標人資格及要求:
(一)投標人必須具備《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的條件;分公司投標的,必須由具有法人資格的總公司授權;
(二)投標人必須具有軟件企業(yè)認定證書,提供證書有效年審合格證明復印件(如果投標當年頒發(fā)的認定證書則提供證書復印件)。
七、 購買招標文件:
(一)符合資格的供應商應當在2015年4月1日至2015年4月21日期間(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到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二樓4、5號窗(廣州市天河區(qū)天潤路333號)購買招標文件,招標文件每套售價150元(人民幣),售后不退。我中心不辦理郵購業(yè)務。
(二)供應商購買招標文件前須在我中心網(wǎng)站(http://www.it-tender.gov.cn)上注冊登陸(已注冊的直接用原帳號及密碼登陸),后填寫《投標報名登記表》(注明項目名稱、項目編號、聯(lián)系人姓名、電話、傳真、移動電話和公司地址等并保證以上信息真實可靠,如因填寫信息錯誤導致的與本項目有關的任何損失由填表者承擔),在購買文件時須出具打印件。
(三)供應商在購買招標文件時必須出具:
1.招標公告“六、投標人資格及要求”中(第(一)點除外)要求的相應證明材料復印件;
2.供應商注冊當?shù)氐娜嗣駲z察院本年度出具的《無行賄犯罪記錄證明》;
3.供應商出具的《公平競爭承諾書》;
若供應商不能提供以上材料的,我中心不予售賣招標文件。
八、 根據(jù)《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辦法》第三十五條的規(guī)定,供應商認為政府采購文件的內容損害其權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間或者自期滿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加蓋單位公章,電話咨詢或傳真或電郵形式無效)向采購人或者我中心提出質疑。
九、 遞交投標文件時間:2015年4月22日9:00~9:30。
十、 投標截止和開標時間:2015年4月22日9:30。逾期送達或郵寄送達的投標文件恕不接收。
十一、 投標文件遞交和開標地點:廣州市天河區(qū)天潤路447號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太陽廣場)四樓開標室。
十二、 本項目采購人:廣州市荔灣區(qū)司法局;聯(lián)系人:胡文杰;聯(lián)系電話:81632971;傳真:81594315;聯(lián)系地址:廣州市荔灣區(qū)花地大道北88號;郵編:510370。
十三、 采購代理機構聯(lián)系資料:
采購文件咨詢電話:020-28866116;聯(lián)系人:陳樹君;
保證金咨詢電話:020-28866000-3;
地址:廣州市天河區(qū)天潤路333號;郵編:510635;傳真:020-28866414;
對外辦公時間:工作日8:30-12:00,13: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