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學采購中心對《水處理信息監(jiān)控管理系統(tǒng)》項目進行競爭性談判采購,歡迎國內有能力的供應商參加談判。
1、采購項目:水處理信息監(jiān)控管理系統(tǒng)
2、采購編號:ZUPC-JZ-160509。
3、參加談判廠(商)家的資格要求:(1)國內具有獨立法人資格;(2)有相當?shù)募夹g力量和經濟實力;(3)售后服務能力強;(4)社會信譽好;(5)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對投標主體要求的供應商均可參加。
4、購買采購文件時間: 2016年6月1日至2016年6月14日(上午9:00—11:00 ;下午13:30—16:00雙休日及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
5、談判文件的購買
(1)采購文件價格每本500元現(xiàn)金(售后不退),憑單位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復印件(加蓋公章)購買。購買標書時需提供稅號等開票信息。
(2)購買地點:浙江大學采購中心(浙江大學紫金港校區(qū)東四161室)
(3)聯(lián)系人:陳老師
(4)聯(lián)系電話:0571-88981325;傳真:0571-88981382。
6、談判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2016年6月15日上午9時。
7、參加談判的供應商在2016年6月14日下午16時前應將貳萬元保證金交至浙江大學采購中心(浙江大學紫金港校區(qū)東四161室),如保證金為匯票、轉賬等形式請出示銀行的單據(jù)。
8、自成交公告發(fā)出五個工作日后,請未成交單位攜帶往來結算收據(jù)到浙江大學采購中心辦理談判響應保證金的退還手續(xù)。
9、 談判時間:2016年6月15日上午9時,地點:浙江大學紫金港校區(qū)東四156室。
10、質疑和投訴:談判響應方如認為采購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應于自發(fā)布公告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采購機構提出質疑;談判響應方如認為采購過程和成交結果使自身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應知其權益受到損害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采購機構提出質疑;談判響應方對采購機構的質疑答復不滿意或者采購機構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做出答復的,可以在答復期滿后十五個工作日內向浙江大學采購管理辦公室(0571-88981171)投訴。
11、通訊地址:杭州市西湖區(qū)余杭塘路866號;郵編:310058;Email:zupc@zj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