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潛在投標人:
接采購人通知,現(xiàn)對2016-HCGK-647-城建大廈LED夜景工程主材采購與安裝項目作出如下澄清:
招標文件第39頁城建大廈LED夜景工程主材品牌表燈具序號5、項目圖紙及工程量清單的LED泛光燈的發(fā)光角度均為:15*40°;招標文件第94頁燈具參數(shù)表的LED泛光燈光束角度為:10°*110°,兩者存在不一致,現(xiàn)澄清為以第39頁城建大廈LED夜景工程主材品牌表、項目圖紙及工程量為準,即LED泛光燈的發(fā)光角度為:15*40°。
按招標文件規(guī)定,本通知為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之一,與招標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通知如與招標文件中相應條款有沖突的以本通知為準。請各投標人接到通知后將回執(zhí)回傳至我司,電話:0592-6581288,傳真:0592-6588966。
特此通知
廈門市華滄采購招標有限公司
2017年1月6日
回 執(zhí)
廈門市華滄采購招標有限公司:
關于貴司發(fā)來的<關于2016-HCGK-647-城建大廈LED夜景工程主材采購與安裝項目的澄清通知>我司已收悉,
特此回執(zhí)!
投標人:(蓋章)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