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信發(fā)招標代理有限公司受平潭綜合實驗區(qū)教育局委托將對下列政府采購項目進行公開招標(招標方式) |
1、招標文書編號:XFZB-2016-188-1(2017平潭財購計[002-1]號)
2、招標項目內容:平潭縣城關小學智能化系統(tǒng)采購項目 |
項目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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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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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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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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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要技術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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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購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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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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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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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縣城關小學智能化系統(tǒng)采購項目 |
系統(tǒng)集成 |
教學 |
1批 |
詳見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附件B“技術參數及要求” |
平潭綜合實驗區(qū)教育局 |
18695616988 |
平潭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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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預算資金:208.960300萬元 |
4、發(fā)售招標文件時間: |
2017-02-15至2017-02-22 |
5、發(fā)售招標文件地點: |
福州市鼓樓區(qū)銅盤路466-3號大自然文化創(chuàng)意園5號樓4層(銅盤路五鳳派出所新址隔壁) |
6、聯系人: |
孫秀娟 |
7、聯系電話: |
0591-88002309 |
傳真: |
0591—88002607 |
公司網址: |
/ |
E-mail: |
fjxfzb@126.com |
8、投標人資格: |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標文件所述貨物及服務的,具有法人資格的境內供貨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為合格的投標人。 (2)投標人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條件,并提交以下資質證明文件: ①有效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復印件(若提供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復印件的,則無需提供有效稅務登記副本復印件和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 ②有效稅務登記副本復印件和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 ③法定代表人授權書原件 (若投標人代表與法定代表人為同一人,無需提供此件); ④法定代表人及投標人代表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 ⑤財務狀況報告,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相關材料: A、財務狀況報告:提供2015年度的經審計的財務報告或其基本開戶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或提供投標截止時間前六個月內任一個月的財務報表。 B、依法繳納稅收的相關材料:提供投標截止時間前六個月內任一個月的繳稅證明。 C、依法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相關材料:提供投標截止時間前六個月內任一個月繳納社會保險的憑據(專用收據或社會保險繳納清單)。注:依法免稅或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投標人,應提供相應文件證明其依法免稅或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 ⑥具備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yè)技術能力的證明材料。 ⑦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3)有效期內的檢察機關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結果告知函(投標文件技術商務文件正本中應提供有效期內的檢察機關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結果告知函原件,副本可提供復印件)。投標人須提供由投標人住所地或業(yè)務發(fā)生地檢察院出具的檢察機關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結果告知函,對于未提供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結果告知函原件或者查詢結果有行賄犯罪記錄的投標人,其投標無效。(4)根據《財政部關于在政府采購活動中查詢及使用信用記錄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16】125號)有關規(guī)定,投標人須提供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無不良信用記錄的書面聲明,并同時提供通過“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詢無不良信用記錄的打印件(或截圖); 備注:不良信用記錄是指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和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等。(5)投標人應具備建筑智能化工程專業(yè)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或電子與智能化工程專業(yè)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 (6)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注:上述資格證明文件若為復印件應注明“與原件一致”并加蓋投標人公章,原件備查。 |
9、投標截標時間: |
2017-03-10 14:30(北京時間) |
10、開標時間: |
2017-03-10 14:30(北京時間) |
11、開標地點: |
福州市鼓樓區(qū)銅盤路466-3號大自然文化創(chuàng)意園5號樓4層(銅盤路五鳳派出所新址隔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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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標書售價及要求:招標文件(紙質版或電子版)售價為50元人民幣;如需郵購,請另加50元 人民幣;招標文件售后不退。 |
13、開戶銀行: |
福建海峽銀行東街支行 |
開戶名稱: |
福建信發(fā)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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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帳號: |
100026211970010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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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信發(fā)招標代理有限公司(代理機構) |
2017-2-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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