贛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受中共贛州市委黨校的委托,對監(jiān)控設備(自帶防雷設施)等項目進行競爭性談判采購,現(xiàn)歡迎國內(nèi)符合資格條件的響應供應商前來響應。
(一)項目編號:GZ2017-J004
(二)采購方式:競爭性談判
(三)采購內(nèi)容:
品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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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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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shù)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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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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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技術參數(shù)及采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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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金額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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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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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jiān)控設備(自帶防雷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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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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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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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見“三、采購項目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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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7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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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談判方式: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響應。投標人所投品目必須完整。開標結束后,談判小組所有成員集中,與各響應供應商就采購項目中技術參數(shù)、售后服務以及合同草案條款等分別進行談判,談判小組在談判結束后,要求符合條件的所有參加談判的響應供應商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nèi)提出最終報價(二次報價)。最終報價(二次報價)在沒有修正參數(shù)的前提下不得高于一次報價,在修正參數(shù)的前提下,最終報價(二次報價)可高于一次報價。談判順序由現(xiàn)場抽簽決定。
(五)響應供應商資格要求: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組織或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yè)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nèi),在經(jīng)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六)響應截止時間和談判時間:2017年3月30日14:30(北京時間),談判地點:贛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逾期或不符合規(guī)定的競談響應文件恕不接受。
(七)響應保證金及履約保證金:響應供應商的響應保證金人民幣伍仟元整,須在談判的前一天17:00(北京時間)之前到賬(注明GZ2017-J004項目),從響應供應商的基本賬戶轉入集中采購機構(自然人參加的,從自然人的儲蓄賬戶轉入集中采購機構),否則響應無效。未成交人的響應保證金,在《成交通知書》發(fā)出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nèi)無息退還;成交供應商的響應保證金,在采購合同簽訂后五個工作日內(nèi)無息退還。成交供應商均還須繳納2%的履約保證金,履約保證金由采購人收取,貨物驗收合格期滿一年后一次性無息退還。
(八)付款方式:項目完成安裝調(diào)試、驗收合格后十個工作日內(nèi)一次性付清,不計利息。
(九)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nèi),遞交了響應保證金的視為參加談判的供應商,在提交競談響應文件的截止時間一日前,未書面通知集中采購機構而放棄響應的,不得再參加該項目的采購活動。
(十)投標保證金遞交賬戶:
收款單位:贛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開戶銀行:招商銀行贛州分行營業(yè)部
銀行賬號:999014563510901
開戶銀行2:中國農(nóng)業(yè)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贛州營業(yè)部
銀行賬號:14030201040017442
(十一)聯(lián)系方法:
政府集中采購機構:贛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地址:贛州市行政服務中心大樓五樓
電話??0797-8390871
聯(lián)系人:鐘女士
采購人:中共贛州市委黨校
聯(lián)系人:李菁毅
電話:138079796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