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政府采購中心對下列項目進行詢價采購,現邀請合格供應商提交密封的采購報價。
一、采購人:昌吉市機關事務管理局
二、采購文件編號﹕CJSCG-HW2017-088
三、采購項目名稱:昌吉市機關事務管理局辦公設備項目
第一標段:安保設備
第二標段:辦公設備
第三標段:辦公桌椅
四、項目概況:(見附件)
五、采購預算 : 控制在人民幣27.55萬元以內
第一標段:控制在人民幣17.5萬元以內
第二標段:控制在人民幣3.25萬元以內
第三標段:控制在人民幣6.8萬元以內
六、供應商資格條件
1、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的規(guī)定
2、具備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或營業(yè)執(zhí)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個體除外)
詢價現場提交原件或經公證處公證的公證件,法定代表人參加需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委托代理人參加需攜帶法人授權委托書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證的原件。以上資質查驗證件需現場提交(資質查驗證件不接受二次提交,即在現場查驗時,投標商應當一次性提供本招標文件要求的所有證件)。
七、采購內容及數量:詳見附件
八、報名方式、截止日期及保證金繳納
1、供應商攜帶資格條件中所要求的證件(原件或加蓋公章的復印件)到昌吉市政府采購中心報名(昌吉市財政局五樓)。
2、報名截止時間:2017年4月28日下午19:30分(北京時間)。
3、保證金:每標繳納人民幣貳仟元整﹙¥2000.00﹚,詢價現場密封提交(支票或現金)。
九、詢價時間、地點
本次詢價將于2017年5月2日下午16:00分在昌吉市財政局一樓招投標室(長寧路17號)開始,參加詢價的供應商代表必須按時參加,逾期送達的密封報價不予受理。
十、報價要求
1、供應商報價須按照項目清單報價并匯總(見附件)。
2、詢價采購報價單需密封提交,報價單填寫需字跡工整、無涂改痕跡并加蓋公章。
3、供應商應按照采購清單的所有內容進行報價,不接受有選擇性的報價。
不符合以上報價要求的供應商,其報價將被拒絕。
十一、成交原則
據符合采購需求、質量和服務相等且報價最低的原則確定成交人。如果出現服務、質保、交貨時間、最低報價等均相同的情況,由采購人從最低報價的供應商中自行選擇成交人。
注:如報價明顯低于其他供應商報價,經詢價小組質詢后不能再規(guī)定時間內說明理由,或說明理由但詢價小組認為理由不能成立的,視為無效報價.
十二、其他要求
1、付款方式:供貨驗收合格后支付90%合同價款、剩10%質保期滿后付清。
2、供貨期限:自合同簽訂后15日內供貨完畢。
3、質量標準:按照國家標準。
4、保修期:質保期及維修按國家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5、供應商報價包含所有費用(稅金、運輸、安裝費用),交貨地點為昌吉市機關事務管理局指定地點。
采購人聯(lián)系人:田亞楠 聯(lián)系電話:13999366230
采購機構聯(lián)系人﹕熊海洲 丁鵬
聯(lián)系電話﹕0994—2528512
傳 真﹕0994—2528713
昌吉市政府采購中心
二0一七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