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等有關規(guī)定,江山市政府采購中心受江山市峽口水庫管理局委托,就江山市白水坑、峽口水庫民防應急指揮與智慧管理系統項目采購進行公開招標,歡迎國內合格的供應商前來投標。
一、 招標項目概況:
項目編號:JSS2017D090Q
項目名稱:江山市白水坑、峽口水庫民防應急指揮與智慧管理系統項目
序號 |
標項內容 |
數量 |
單位 |
預算價(萬元) |
備注 |
1 |
江山市白水坑、峽口水庫民防應急指揮與智慧管理系統項目 |
1 |
項 |
350 |
|
2 |
合計 |
叁佰伍拾萬元整 |
詳細技術要求見招標文件第三章。
二、 投標供應商資格要求:
1. 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要求。
2.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本地通訊(網絡)運營商或具有獨立法人并有信息系統集成叁級以上(含叁級)資質的系統集成商。
3. 本項目謝絕聯合體參與投標。
4. 符合浙財采監(jiān)2013[24]號文件第九條的相關規(guī)定。
三、 獲取招標文件方式
本項目無需報名,采購文件由供應商在浙江政府采購網(www.zjzfcg.gov.cn)或江山市公共資源交易網(www.jsztb.org)免費下載。
四、 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
2017年10月12日9:00時
1. 開標地點:江山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2. 開標時間:2017年10月12日9:00時
五、 投標保證金的交納
本項目投標保證金¥:35000元整。凡有意參加采購者,從企業(yè)賬戶將保證金匯至指定保證金賬戶,并務必于2017年10月10日17:00時前(法定公休日、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持銀行交款憑證、交款方賬戶詳細信息、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蓋公章,并標注本項目名稱,經辦人手機全號),到江山市縣河東路9號二樓保證金室登記確認保證金交納信息,或務必在前述登記確認截止時間前將上述資料的電子件(照片)發(fā)送到指定電子郵箱:jssjgb@163.com,用于登記確認保證金交納信息。以電子郵件方式提交登記資料的,相關紙質資料也應于開標前交保證金室存檔。
溫馨提醒:逾期提交資料的,資料錯誤或不全的將不予登記確認保證金交納。匯入專戶的款項未經登記確認將不作為本項目的投標保證金,其投標將被拒絕。
指定保證金賬戶名稱:江山市公共資源交易保證金專戶(建議使用電匯或網銀轉賬,不接受匯票、本票、轉帳支票等其他支付方式),開戶銀行:中國銀行江山市支行,賬號:3922 6287 8463。咨詢電話:0570-4962111。
投標保證金到賬截止時間:2017年10月10日23時59分59秒,其他要求詳見招標文件。
六、 其他事項
1. 未注冊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購供應商庫的供應商一旦被確定為中標人的,應當在《中標通知書》發(fā)出前的三個工作日內按《關于印發(fā)浙江省政府供應商注冊及誠信管理暫行辦法通知》[浙財采監(jiān)字〔2009〕28號]文件的規(guī)定進行注冊申請,否則,江山市政府采購中心將拒絕向其發(fā)出《中標通知書》,并可以重新組織招標。
2. 質疑和投訴:投標人如認為招標文件、采購過程和中標結果使自身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應知其權益受到損害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江山市政府采購中心提出質疑;投標人對采購中心的質疑答復不滿意或者采購中心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作出答復的,可以在答復期滿后十五個工作日內向江山市財政局政府采購監(jiān)管科投訴(聯系人:夏科長;電話:(0570-4033197)。
質疑和投訴必須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五條的規(guī)定,即“供應商質疑、投訴應當有明確的請求和必要的證明材料。供應商投訴的事項不得超出已質疑事項的范圍”。
3. 根據《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yè)發(fā)展暫行辦法》(財庫[2011]181號文件)的規(guī)定,現對小型和微型企業(yè)制造的產品的價格給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價格參與評審。小型、微型企業(yè)提供中型企業(yè)制造的貨物的,視同中型企業(yè)。
七、 聯系方式
采購人: 江山市峽口水庫管理局
聯系人: 施先生
聯系電話:0570-4833521
采購代理機構名稱:江山市政府采購中心
項目聯系人:徐先生
聯系電話:0570-4031937
地點:江山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江山市縣河東路9號)。
附件:采購文件
江山市政府采購中心
2017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