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新建智能信號燈控路口工程采購項目招標公告
采購方式: 公開招標 項目編號: JM-2018-01-10484
長春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長春市政府采購中心)受采購人委托,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政府采購政策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邀請合格供應商參加本次政府采購活動。
1.采購項目基本信息:
(1)采購項目編號:JM-2018-01-10484
(2)采購項目名稱:長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新建智能信號燈控路口工程采購項目
(3)采購預算金額:563.7814萬元
(4)采購項目主要內容及要求: 新建智能信號燈控路口工程(詳見第二章項目招標需求)
(5)供應商資格條件:符合《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相關規(guī)定,詳見第四章投標人須知和第二章項目招標需求。
(6)采購項目需要落實的政府采購政策:促進 中小企業(yè) 發(fā)展,保護環(huán)境等。
2.招標文件提供期限:自本招標文件發(fā)出之日起至 2018 年 9 月25日 17:00 止。
3.招標文件獲取方式:供應商應于招標文件提供期限內登錄長春市公共資源交易網(wǎng)((www.ccggzy.gov.cn)免費下載。
4.確認參加投標的時間及方式:供應商應于招標文件提供期限內登錄長春市公共資源交易網(wǎng)((www.ccggzy.gov.cn)點擊“登記”,確認參加投標。
5.現(xiàn)場考察時間、地點:本項目不組織現(xiàn)場考察
6.標前答疑會時間、地點: 2018 年 9 月26日 10 :00 ;長春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長春市政府采購中心)。
7.投標文件數(shù)量:正本一份,副本 五 份。
8.投標保證金要求:按本項目預算金額的1%計算數(shù)額(取整數(shù)到元)交納,詳見第四章投標人須知。
9.提交投標文件的時間及地點:已報名確認參加本項目投標的供應商于 2018 年 1 0 月11日 09 :00 至 09 :30 將投標文件提交至長春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長春市政府采購中心)。
10.開標時間、地點: 2018 年 1 0 月11日 09 :30 ;長春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長春市政府采購中心)。
11.聯(lián)系方式:
采購人:長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
聯(lián)系方式:0431-89137514
地 址:南關區(qū)金宇大路
集中采購代理機構:長春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長春市政府采購中心)
投標保證金咨詢人: 高碧瑩 聯(lián)系電話: (0431)88779630
采購需求咨詢人: 丁剛 聯(lián)系電話: (0431)88779626
采購程序咨詢人: 周國棟 聯(lián)系電話: (0431)887796 0 9
網(wǎng)上注冊咨詢人: 王銳、陳晨 聯(lián)系電話: (0431)88779623
郵政編碼:130011
地址:吉林省長春市普陽街3177號長春市政務中心二樓B區(qū)
說明:本頁面提供的政府采購公告公示信由省級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和各市(州)公共資源交易服務平臺推送。發(fā)布責任和監(jiān)督管理按《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招標采購公告和公示信息發(fā)布工作的通知》(吉政公辦[2018]65號)要求執(zhí)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