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公告
北京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戰(zhàn)勤保障消防站工程 施工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 北京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戰(zhàn)勤保障消防站工程 已由 北京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管理委員會 以 京技管(審)[2018]14號 批準建設,招標人為 北京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基建辦公室 ,建設資金來自 政府投資(地方) ,項目出資比例為 100% ,招標代理機構為 北京利燕達咨詢事務所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有意向的潛在投標人提出資格預審申請。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本招標項目的建設地點 亦莊開發(fā)區(qū)72號地塊
2.2本招標項目的建設規(guī)模 6316㎡ 合同估算價 3500 (萬元)
2.3本招標項目的計劃工期 250 日歷天
2.4本招標項目的標段劃分
2.5招標范圍 地基與基礎、主體結構、建筑裝飾裝修、屋面工程、建筑給水排水及采暖、通風與空調、建筑電氣、智能建筑、電梯及室外工程等設計圖紙范圍的全部工程。
2.6其他 /
3. 申請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資格預審要求申請人具備 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新]及以上 資質, 近三年(2015年11月1日開工至2018年10月31日竣工)合同額在3500萬元(含)以上或建筑規(guī)模在6000平方米(含)以上公共建筑工程 業(yè)績,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備相應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標人擬派項目經理須具備 建筑工程注冊建造師一級 注冊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本)。
3.2 本次資格預審 不接受 聯合體資格預審申請。聯合體申請資格預審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1)聯合體各方必須按資格預審文件提供的格式簽訂聯合體協(xié)議書,明確聯合體牽頭人和各方的權利義務;
(2)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或加入其他聯合體在同一標段中參加資格預審。
3.3 各申請人可就上述標段中的 / 個標段提出資格預審申請,但最多允許中標 / 個標段(適用于分標段的招標項目)。
3.4 凡是通過本次資格預審的申請人參與投標時,在評標階段將依據招標文件中明確的對失信被執(zhí)行人懲戒方法和標準予以評定。
4. 資格預審方法
本次資格預審采用 有限數量制 。采用有限數量制的,當通過詳細審查的申請人多于 7 家時,通過資格預審的申請人限定為 7 家。
5. 申請報名
凡有意申請資格預審者,請于 2018 年 11 月 02 日 09 時 00 分至 2018 年 11 月 06 日 16 時 00 分,通過遠程或者到招標投標交易場所使用數字身份認證鎖登錄電子化平臺(網址: www.bcactc.com )報名,并保存報名成功回執(zhí)。
6. 資格預審文件的獲取
凡通過上述報名者,計劃于 2018 年 11 月 09 日 09 時 00 分至 2018 年 11 月 13 日 16 時 00 分,通過遠程或者到招標投標交易場所使用數字身份認證鎖登錄電子化平臺(網址: www.bcactc.com )下載資格預審文件。資格預審文件獲取的具體時間以電子化平臺通知時間為準。
7. 資格預審申請文件的遞交
7.1 遞交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截止時間為 2018 年 11 月 19 日 12 時 00 分,申請人應當通過遠程或者到招標投標交易場所使用數字身份認證鎖登錄電子化平臺(網址: www.bcactc.com )上傳,并保存文件上傳成功回執(zhí),遞交時間即為上傳成功回執(zhí)時間。
7.2 電子化平臺中無資格預審申請文件,且不能出示成功遞交回執(zhí)的;或回執(zhí)載明的傳輸時間超出資格預審文件規(guī)定資格預審申請文件遞交截止時間的,招標人不予受理。
8. 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資格預審公告同時在 北京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平臺 上發(fā)布。
9. 聯系方式
招 標 人:北京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基建辦公室 |
招標代理機構:北京利燕達咨詢事務所 |
地址:北京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榮華中路15號朝林大廈10層 |
地址:北京市豐臺區(qū)大成路6號院大成時代寫字樓2208室 |
郵編:100176 |
郵編:100141 |
聯 系 人:任俊超 |
聯 系 人:于錚 |
電話:010-67887565 |
電話:13426389110 |
傳真:010-67887565 |
傳真:010-88177208 |
電子郵件:/ |
電子郵件:liyandazb@163.com |
網址:/ |
網址:/ |
開戶銀行:/ |
開戶銀行:北京農商銀行崇文支行 |
賬號:0 |
賬號:1801000103000007284 |
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蓋企業(yè)CA電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蓋個人CA電子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