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政府采購競爭性磋商采購方式管理暫行辦法》等有關規(guī)定,經(jīng)政府采購管理部門批準(財政審批編號:[2018]11312號、11313號),浙江華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湖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的委托,就其所需的湖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智能庭審語音轉寫采購項目進行競爭性磋商,歡迎國內合格的供應商前來磋商。
一.項目編號:浙華采字【2018】hz-059號
二.組織類型:分散采購委托代理
三.項目概況:
序號 |
采購內容 |
單位 |
數(shù)量 |
預算金額 (人民幣) |
備注 |
1 |
湖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智能庭審語音轉寫采購項目 |
項 |
1 |
36萬元 |
詳見招標需求 |
四.磋商供應商資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yè)技術能力;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近三年內在經(jīng)營活動中無重大違法記錄 ;
2、至本項目磋商響應截止時間前,供應商未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以“信用中國”網(wǎng)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國政府采購網(wǎng)”www.ccgp.gov.cn查詢結果為準);
3、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拒絕轉包和分包。
五.磋商文件發(fā)售時間、地址、方式、售價:
1.發(fā)售時間:2018年11月 28 日至2018年12月 5 日 (雙休日及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2.獲取磋商文件地址:浙江華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湖州市星洲國際10幢5樓)。
3.獲取磋商文件方式:報名購買。
4.磋商文件售價(元): 500元/本,(售后不退)
六.磋商響應文件提交截止時間:2018年12月 11 日上午9:00(北京時間)
七.磋商響應文件提交地址:湖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湖州市仁皇山片區(qū)金蓋山路66號2號樓2樓)。
八.磋商開始時間:2018年12月11日上午9:00(北京時間)
九.磋商地址:湖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湖州市仁皇山片區(qū)金蓋山路66號2號樓2樓)。
十.磋商保證金及交付方式:
磋商保證金(元):人民幣4000元整
交付方式:可用電匯、網(wǎng)銀、轉賬等。
收款單位(戶名):浙江華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
開戶銀行:興業(yè)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
賬 號:352010100100029079
十一.其他事項:
1.供貨商如認為招標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視性或者其他違法內容的,可以在知道或者應知其權益受到損害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要求采購人作出書面解釋、澄清或者向采購人提出書面質疑,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令第 94 號-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第十條第二款規(guī)定,供應商在法定質疑期內須一次性提出針對同一采購程序環(huán)節(jié)的質疑,否則采購代理機構有權拒絕第一次質疑以外其他所有質疑。答疑內容是招標文件的組成部份,并將以書面形式送達所有已報名的供貨商。
2.購買競爭性磋商文件時須提交的文件資料
(1)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及稅務登記證副本或“三證合一”的營業(yè)執(zhí)照或“五證合一”的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加蓋公章;
(2)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證明書及身份證或法定代表人授權書與授權人身份證;
(3)投標報名表(需注明項目名稱、項目編號、投標人名稱、詳細地址、聯(lián)系人、聯(lián)系人電話、傳真號碼以及郵箱等相關信息并加蓋公章,格式自擬)
3. 本項目資格后審。
4. 本項目招標代理服務費由中標單位支付,具體按計價格【2002】1980號文件標準計取。
十二. 聯(lián)系方式
1、代理機構名稱:浙江華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聯(lián)系人:陳煥平 聯(lián)系電話:0572-2567837傳真:0572-2567859
地址:湖州市星洲國際10幢5樓
2、采購人名稱:湖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聯(lián)系人:孟振華 聯(lián)系電話:0572-2522626
地址:湖州市仁皇山路300號
3、同政府采購行政監(jiān)管及投訴受理部門:湖州市財政局采監(jiān)處;
聯(lián)系電話:0572-2150037
湖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浙江華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