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海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受烏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的委托,采用國內公開招標的方式采購通用設備(車駕管工作“放管服”配套系統(tǒng)建設項目),歡迎符合條件的供應商前來報名參加。
(一)項目名稱與編號
1.項目名稱:烏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通用設備(車駕管工作“放管服”配套系統(tǒng)建設項目)采購
2.項目編號:WHZCG20190003
3.批準文件編號:烏財購準字(電子)【2018】1707號
(二)采購內容、預算及分包情況(技術規(guī)格、參數(shù)及要求)
1.采購預算:220.81萬元
2.采購需求:通用設備(車駕管工作“放管服”配套系統(tǒng)建設項目)(詳見招標文件)
3.交貨日期:合同簽訂后45個工作日內完成。
4.付款方式:合同約定
(一)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的條件;
(二)投標人必須具有履行合同及具備系統(tǒng)的供應保障能力,必須具有相關經營范圍;
(三)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一)本項目只接受網上報名,已成為交易中心正式會員的報名在(www.whggzy.com. 烏海公共資源交易網點擊網上報名按鈕進行報名);
(二)未注冊烏海公共資源交易系統(tǒng)的企業(yè),請登陸烏海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查閱《烏海公共資源交易系統(tǒng)會員單位征集公告》并根據提示注冊會員,一經注冊就要對在系統(tǒng)內任何行為負責;
(三)為確保招標順利進行,已報名投標人須在報名截止當日確認是否參與該項目的投標,如參與向我中心發(fā)函確認;如不參與投標須向我中心發(fā)退標函說明情況,發(fā)函郵箱:89327886@qq.com。對看到采購公告就隨意報名,開標時卻不參加投標活動的投標人,視具體情況給予如下處罰:
1.對報名后有一次不參加投標活動的投標人,公共資源交易平臺進行記錄并關閉該投標人報名通道,待投標人提交書面說明材料后,由網管人員手工解除,在誠信記錄中按警告做出處理;
2. 對連續(xù)兩次報名后都不參加投標活動的投標人,政府采購交易平臺進行記錄并關閉該投標人報名通道,并將其列入不良行為記錄名單,12個月內禁止其參加交易中心組織的各類政府采購活動,并在中心網站相關欄目給予通報。
(四)報名起止時間: 2019年3月6日—2019年3月13日。
(一)投標截止時間:2019年4月3日上午9時整。
(二)開標時間:2019年4月3日上午9時整。
(三)開標地點:烏海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403開標室
(一)集中采購機構:烏海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聯(lián) 系 人:余 工
聯(lián)系電話:0473-2999710
地 址:烏海市濱河區(qū)奧體中心西副樓409
(二)采 購 人:烏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
聯(lián) 系 人:楊海平
聯(lián)系電話:13948339594
地 址:烏海市
烏海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二〇一九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