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惠州市稅務局智能安防設備采購項目競爭性磋商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惠州市稅務局智能安防設備采購項目的潛在供應商應在惠州市鵝嶺西路12號院內獲取采購文件,并于2021年02月23日10點00分(北京時間)前提交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2021JS003
項目名稱:國家稅務總局惠州市稅務局智能安防設備采購項目
采購方式:□競爭性談判?競爭性磋商□詢價
預算金額:人民幣968450.00元
最高限價(如有):人民幣968450.00元
采購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標的的名稱、數量、簡要技術需求或服務要求等)
辦公區(qū)智能門禁系統(詳見競爭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簽訂之日起45天內完成所有設備的供貨、安裝與調試。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供應商應具備《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的條件;
2.供應商的經營范圍必須滿足本次招標范圍以及供貨和售后維護保障能力;
3.供應商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4.供應商必須符合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5.已登記報名并獲取本項目采購文件;
6.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7.供應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記錄失信被執(zhí)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同時,不處于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信息記錄”中的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期間;
8.前期為本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guī)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jiān)理、檢測等服務的供應商,不得參加本次采購活動;
9.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同時參加本采購項目投標。
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yè)發(fā)展暫行辦法》(財庫〔2011〕181號);《關于政府采購支持監(jiān)獄企業(yè)發(fā)展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14〕68號);《關于促進殘疾人就業(yè)政府采購政策的通知》(財庫〔2017〕141號);《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建立政府強制采購節(jié)能產品制度的通知》(國辦發(fā)〔2007〕51號);《節(jié)能產品政府采購實施意見》的通知(財庫〔2004〕185號)。
4.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無
三、獲取采購文件
時間:2021年02月05日至2021年02月10日(磋商文件的發(fā)售期限自開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個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時間,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
地點:惠州市鵝嶺西路12號院內
方式:現場購買,售后不退
售價:300元
四、響應文件提交
截止時間:2021年02月23日10點00分(北京時間)(從磋商文件開始發(fā)出之日起至供應商提交首次響應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從談判文件開始發(fā)出之日起至供應商提交首次響應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個工作日;從詢價通知書開始發(fā)出之日起至供應商提交響應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個工作日)
地點:惠州市鵝嶺西路12號院內。
五、開啟(競爭性磋商方式必須填寫)
時間:2021年02月23日10點00分(北京時間)
地點:惠州市鵝嶺西路12號院內。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3個工作日。
七、其他補充事宜
投標人獲取招標文件時需提供以下資料,并統一使用A4紙裝訂成冊(一式兩份),除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外,其余復印件須提供原件現場核查:
(1)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加蓋公章);
(2)若是被授權人參加報名則須同時提供法定代表人簽名的委托書(原件加蓋公章)及被授權人身份證(復印件加蓋公章,原件核查);
(3)提供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法人或其他組織的營業(yè)執(zhí)照或事業(yè)單位法人證書或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分公司投標的投標人,需同時提供具有法人資格的總公司的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及授權書。
八、凡對本次采購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系。
1.采購人信息
名稱:國家稅務總局惠州市稅務局
地址:惠州市
聯系方式:馮先生0752-2382668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名稱:惠州市嘉實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惠州市鵝嶺西路12號院內
聯系方式:蔡小姐0752-2766326
3.項目聯系方式
項目聯系人:馮先生(采購人)、蔡小姐(采購代理機構)
電話:0752-2382668(采購人)、0752-2766326(采購代理機構)
惠州市嘉實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