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深圳經濟特區(qū)政府采購條例》和《深圳大學采購管理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深圳大學招投標管理中心就 麗湖校區(qū)二期宿舍樓監(jiān)控 項目,進行公開招標,歡迎符合資格的供應商參加投標。
一、項目編號: SZUCG20230104HW
二、項目名稱: 麗湖校區(qū)二期宿舍樓監(jiān)控
三、項目概況:
詳見招標文件。
四、投標人資格要求:
1. 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或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的其它組織(提供營業(yè)執(zhí)照或事業(yè)單位法人證等法人證明掃描件,原件備查)。
2. 參與本項目投標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由供應商在《投標及履約承諾函》中作出聲明)。
3. 參與本項目采購活動時不存在被有關部門禁止參與政府采購活動且在有效期內的情況(由供應商在《投標及履約承諾函》中作出聲明)。
4. 參與本采購項目投標的供應商未被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由供應商在《投標及履約承諾函》中作出聲明)。
注:“信用中國”、“中國政府采購網”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購監(jiān)管網”為供應商信用信息的查詢渠道,相關信息以中標通知書發(fā)出前的查詢結果為準。
5. 本項目不接受投標人選用進口產品參與投標。
6.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五、采購預算或最高限價: 338,210.00元(人民幣)。
六、投標與開標注意事項:
1. 獲取招標文件
供應商可于 2023年03月21日起至 2023年04月03日 14時30分 期間,登錄深圳大學招投標管理中心網站(bidding.szu.edu.cn)或深圳大學采購網站(bid.szu.edu.cn)在線免費下載招標文件。
2. 關于質疑
供應商認為采購文件的內容損害其權益的,應在采購文件公布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提出,逾期不予受理。紙質質疑函須加蓋投標人公章,遞交到深圳大學招投標管理中心。電子質疑函須為pdf格式文件,文件中應包含聯系人信息(姓名、電話和電子郵件地址),并用投標人機構CA數字證書簽名后發(fā)送到zhaobiao@szu.edu.cn郵箱。答疑結果將在網站http://bidding.szu.edu.cn “招標公告”中公布,望投標人予以關注。
3. 投標截止時間、開標時間和地點
地點:深圳市南山區(qū)南海大道3688號深圳大學粵海校區(qū)匯元樓(行政辦公樓)241室
投標文件應于投標截止時間之前遞交,逾期遞交的投標文件恕不接受。
七、重要提示:
1. 本項目采用電子投標文件,實行網上投標。投標文件的編制、提交和開標的要求詳見招標文件第二冊 通用條款 第三章、第四章和第五章的相關規(guī)定。
2. 深圳大學招投標管理中心有權對所有投標供應商就本項目招標文件要求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原件)進行審查。供應商提供虛假資料被查實的,則可能面臨被取消本項目中標資格、列入不良行為記錄名單、三年內禁止參與深圳大學采購活動的風險。
3. 本招標公告及本項目招標文件所涉及的時間一律為北京時間。投標人有義務在招標活動期間瀏覽深圳大學招投標管理中心網站(http://bidding.szu.edu.cn),在深圳大學招投標管理中心網站上公布的與本次招標項目有關的信息視為已送達各投標人。
4. 投標保證金:本項目不收取投標保證金。
5. “信用中國”、“中國政府采購網”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購監(jiān)管網”為供應商信用信息的查詢渠道,相關信息以中標通知書發(fā)出前的查詢結果為準。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
九、聯系方式:
1. 招標組織
單位名稱:深圳大學招投標管理中心
詳細地址:深圳市南山區(qū)南海大道3688號深圳大學粵海校區(qū)匯元樓240室
聯系人:呂老師 電話:(0755)2699 9664
2. 采購負責人
單位名稱:深圳大學麗湖校區(qū)管理辦公室
詳細地址:深圳市南山區(qū)學苑大道1066號深圳大學麗湖校區(qū)
聯系人 : 葉老師 電話:(0755)869706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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